关于挂网征求《海口市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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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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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各界:
根据《海口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社会进行为期十天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局于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8日将《海口市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在挂网征求意见期间尚未收到任何社会各界关于修改《海口市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
相关公告:关于征求《海口市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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