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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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住建局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1 号令)、《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 号)、《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琼府办〔2010〕111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我局于2023年底启动《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3月对《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省级2024年调整完善我省公租房政策法规,重构公租房业务模式,考虑省市公租房政策衔接等问题,我局调整优化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12日再次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截止 2025年 6月19日,共收到意见0条,采纳意见0条。
特此说明。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征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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