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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2-07427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31日
名  称: 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民生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任务
2015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垦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90套(户)。截止10月底,我市已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垦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90套(户),完成省下达新开工任务计划的100%。

  强化保障房项目建设,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目前已基本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9个项目共19174套保障房源信息已全部导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完成单位自建保障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管理项目6个,备案合同1785份,并完成政府统建经适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105份。今年初,由市保障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对2015年计划内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和督导。着力解决了政府统建的已竣工交付4个廉租房小区(盐灶、民安、岭下、美舍河)的房屋产权总证办理问题。

配租配售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6月8日-9月15日,市住保中心展开廉租房小区入住情况全面排查,共入户调查住户1382户,收取调查问卷135份,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督促入住16户,共清退违规骗取保障房对象7户(经适房3户,公租房4户),督促落实整改市教育局凤翔花园经适房违规转租借住住户6户。全市共受理各类政府统建的保障房申请1350户,审核通过1072户,审核通过率79.4%。共组织经适房七次经适房摇号活动,共摇出房号169户,平均每月17户(其中南江花园12套,永秀花园157套),经适房签约142户,限价房签约347户。前三季度全市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家庭3373户,发放金额约964.4万元。

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组织制定《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该标准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可公布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对我市住房保障准入的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和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 2015 年 , 省 政 府 下 达 我 市 农 村 危 房 改 造 任务 4300 户 。截至目前农 村 危 房 改 造 4300户 已 100%开 工 ,100%竣工,竣工面积34.36万平方米。4300户农 村 危 房 改 造 各 级 政 府 投 入 1 1 4 8 1 万 元 ,其中, 中 央 财 政 安 排 3 2 2 5 万 元 , 省 财 政 安 排3225 万 元 , 市 财 政 配 套 5031万 元 。

  超额完成历史遗留办证工作 今年1-12月份已完成历史遗留办证1203户,面积20.7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5万㎡房产办证任务的38.23%,稳定了民心,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

引导房企转型升级,规范房产市场经营行为 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435.82亿元,同比增长79.5%;全市批准预售商品房531.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全市销售商品房383.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83%;商品房均价9272.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2.03%,房地产项目施工报建面积1045.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9.67%。登记销售的商品房中,岛外购房面积163.07万平方米,占总销售面积的42.52%。

先后组织我市房地产企业参加4次岛外和1次岛内房展会(北京春秋两季房展、郑州的春季房展及海南三亚春季房博会)共计参展房企130家,现场售房61套,现场成交面积5455.05 m2,现场成交金额5410.6万元,意向登记客户人数480人,投放资料76236份。通过加强与搜房网、我房网等知名专业房地产网站合作与链接,扩大点击量,进一步充实完善《海口房地产展销网》,开启商品房电子商务销售模式。我市预售项目入网展销率达100%。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处理了永升华府、东林小区、阳光巴洛克、昌茂朝庭、昌茂翰林西苑等项目业主信访事件。

规范登记行为,提高房屋权属工作效率 共办理房屋登记107368件,发证235640本,涉及房屋面积2553.71万平方米,占政务服务中心总办件量的41%,对外提供房产登记信息查询20.7万宗次,同比增长59%;共为13.2万人(或单位)出具房产情况说明8.79万份,同比增长100%;档案数字化下架清分整理15.2万宗,档案数字化验收上架16.1万宗。共完成房屋面积审核445宗,面积876万平方米。其中实测采信357宗,面积346万平方米;预售测绘备案88宗,面积530万平方米。完成云龙、演丰两镇农村房屋产权登记306个自然村14327间32.10万平方米房屋测绘工作,已发证3907宗,32.10万平方米。积极落实涉及房产办证上的信访包案任务,克服困难化解矛盾,目前已办结16件。积极推进原琼山市29宗停缓建工程处置任务,积极主动加大各方协调力度,目前已批准复工3项。

超额完成维修资金交存年度目标 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1.32 亿元,交存套数22254 套,已超额完成年度职能目标。全年正常受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32 宗、240 万余元。

结合“双创”工作,创新构建小区和谐稳定 结合“双创”工作,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缔无物业管理资质,违法、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12家,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从73%提高到100%,我市现有取得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628家,其中一级资质9家,二级资质46家,三级资质577家,外地企业资质13家,从业人员约6万多人,年营业额7亿元。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各类商品房住宅区(包括大厦和工业区)1700多个,总建筑面积约3000万多平方米。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408家,约占全市住宅小区的24%,与国内其他城市成立率持平。

(三) 扶持引导,工程建设与管理稳步推进

监管并重,切实增强建筑行业综合实力 共监督在建建筑工程项目667项,建筑面积2734万平米,造价590亿元(其中新报监建筑工程231项,建筑面积758.8万平米,造价183.3亿元);监督在建市政工程65项,道路桥梁面积420.4万平米,造价64.2亿元(其中新报监市政工程42项,市政道路桥梁面积277万平米,造价44亿元);监督竣工验收的建筑项目124项,建筑面积339万平米,造价82.5亿元;市政项目40项,面积187.3万平米,造价11.1亿元。加强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鼓励企业创优评优,2015年共有20个项目获得椰城杯市优工程,13个项目获得了绿岛杯省优工程。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大会,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做了要求和部署,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生产负责人逾1000人次参加。主动上门向企业免费发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建筑工人安全操作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3千多份,播放安全录像300余场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力度,截至目前,上报违法违规行为520起,不良行为35宗,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加强专项整治,促进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 3月开展了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环境治理专项检查,4月中旬对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原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5家125批次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5月对4家企业进行混凝土用砂专项抽查。组织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专题讲座等5次逾2千人次参加的各类培训。组织开展海南电网公司18#综合住宅楼项目质量现场观摩活动、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专题讲座等5次逾2千人次参加的各类培训。10月21日,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二期)国际会议中心项目部再次举办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暨海口“双创”观摩会,市政府、省住建厅、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代表约600人参加。

加强推进建筑节能,营造绿色建筑业 开展并通过了99项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全市报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共68个,建筑应用面积127㎡,集热器面积3.09万㎡,完成省里下达海口市2015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160万计划任务。共确定“桂林洋华侨城教师村一期”等十一个项目为海口市2015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财政补助示范项目并公示完毕,十一个项目共示范面积38.9万㎡,集热器面积0.96万㎡,共补助资金456.36万元。5月12日至28日及9月13日至28日,开展二次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行动专项检查,对74个建筑项目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性抽查,下发建筑节能整改通知书71份。

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 受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54项,办结54,其中市政27项,房建27项。市政工程项目概算审查13个,完成审查13项;受理建筑工程项目16个,完成审查16个。受理市政工程项目变更16个,完成审查16项;受理建筑工程项目3个,完成审查3个。

  深入施工一线,推进市政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开展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 26个。加快市政道路移交接管工作,已完成正式接管的项目48个。积极推进市政重点项目的建设:海甸五西路应急维修工程(海甸岛干道提速工程)已完工通车,正筹办竣工验收。环岛路二期B段道路工程(环海甸岛便民出行工程)已实现功能性通车。海彤路优化工程12月底全线通车。积极组织长滨路延长线、演丰示范镇路网工程、永秀花园周边配套道路工程(一标)、民安小区廉租房周边市政工程、东环铁路新海口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路网工程等21个市政项目通过项目竣工总验收。牵头组织地下综合管廊三年试点任务的实施, 2015年我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内容为长滨路、海涛西路、长秀大道、长滨十七街、海秀路、天翔路等6条综合管廊,总长约11.10公里。11月20日管廊计划项目已全部正式动工。

  加大招标领域违规治理,招投标市场管理 完成招投标备案311项,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10.28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26项(26.93亿元),邀请招标172项(283.26亿元),直接发包13项(0.09亿元)。完成我市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注册、办理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等远程登陆系统的开发工作,实行诚信公示制度,处理招投标投诉11宗。

  (四)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工作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185个,报建面积1227.40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382.02亿元;市政工程施工许可40个,工程总造价55.25万元;商品房预售许可128个,预售面积470.88万平方米;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69家;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施工劳务资质许可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许可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备案225家。

继续做好强区扩权工作 继续下放7项行政管理事项:主城区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招投标备案监管、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监督、质量投诉处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及一般旅游公路、区级(含)以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拟砍掉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砍掉1项审批中介事项,砍掉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3项,砍掉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7项。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审批,办理了海口文化旅游城、灵山旧改项目等省市重点项目的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审批手续,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五)完善法规制度(立法)建设工作

3月份,已完成地方性法规《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修订)上报工作;8月份,已完成《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海口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及其有关的上报工作。5月通过了市法制局及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3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9宗:审结10宗,未审结19宗、败诉1宗;行政复议案件4宗:审结4宗)。

  (六)扎实开展双创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效能

扎实开展双创工作,分别召开住宅小区和建筑工地推进落实大会,请专家到场讲解创建标准和要求。指导、监督、检查各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包点单位落实“双创”工作任务。完成下属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5次,开展交流讨论、专家辅导讲课、观看教育专题片12场次,组织党员到到帮扶点龙华区龙桥镇道贡村开展慰问困难党员低保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治理违章建筑宣传等志愿活动。表彰四个基层党组织、20名优秀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切实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培训和公务员在线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4名,均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没有违反规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三严三实”标准和要求,提高机关效能工作,推动我局工作上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一)在全国房地产仍处低迷的大形势下,我市房地产观望氛围一定程度上有所加剧,会增加房地产市场运行形势的不确定性,如何引导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多渠道消化存量商品住宅,带动房地产销售確待思考。

(二)部分保障房小区市政配套尚未完善,虽然政府制定了市政配套与房屋同步交付的措施,但目前周边市政配套不完善,出行不便利,导致市民申购热情不高。

(三)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遗留问题较多,给物业管理增加新的困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存在经营不规范问题,各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住宅小区属地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我市目前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尚不完善,档案有效利用效率低,要加快完成系统资源的整合,建立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实现了对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和其他状况数据的动态关联。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完成市政府制定的2016年300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目标。组织5次以上岛外房地产推介会。加快存量房网签交易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重点对商品房预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买卖合同管理、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等秩序监管。

  (二)落实省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积极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努力实现住我市中低收入人群有所居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三)继续开展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商品混凝土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联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四)有序推进市、各区住房保障中心,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级管理体制,建立区级调解物业管理纠纷联席会议制度。抓好职能下放后各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起草修改工作,力争早日审议通过。指导和协调各区作好物业管理纠纷调解。

  (五)做好房产管理和城乡建设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力争在2016年底系统整体上线运行。指导各区做好城市危房治理工作,力争在2016年完成400户城市危房治理工作。协助市编办、市国土等部门完成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工作。

(六)继续抓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保值增值和监管工作,确保201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数额达到9000万元以上。

  (七)依法做好我市主城区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和红线宽度20米以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备案监管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我市共公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协助做好城市永久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

(八)完成2016年省里下达的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工作任务。

(九)继续结合我市“双创”工作的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确保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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