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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2-07434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11日
名  称: 市住建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市住建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加快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为目标,以规范房地产、建筑业市场管理为核心,以解决民生实事为重点,以改进机关作风为抓手,凝心聚力,务实奋进,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导意见精神,作为我局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长期的工作重点。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3次;向干部职工传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局上下要保持学习永远在路上的劲头,原原本本地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

商品房销售保持平稳态势。2018年全年海口市销售商品房610.1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商品房均价15826.74/平方米,同比增长52.02%1-12月批准预售商品房489.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2%。总体来说,实施琼府【201622号文以后,整体库存呈现下降趋势,在全省平均线下。我市通过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审批,严格需求侧管控,遏制市场过热势头,促使商品房销售回归理性。

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重拳出击,净化市场,累计巡查和约谈房企100多家,公开曝光和查处观澜湖等项目哄抬房价、“我房网”等中介企业炒房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加强房屋产籍管理。全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受理宗数约68380件,面积约 606万平方米,总金额约962亿;开具无房屋备案证明约73365份。受理审查D级危险房屋鉴定文书164件。协同相关部门推进Q版公寓项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处理涉及房屋权属管理方面的遗留问题。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提出安置房交付使用未办理房产证问题。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的办证工作2018办理历史遗留项目67宗,面积约23万平方米。

(三)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扎实推进垦区棚户区改造。组织制定实施《海口市2018年垦区职工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省下达我市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115套,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03.5万元。截至20181210日,实际开工建设115套,建设任务完成率100%。中央补助资金103.5万元,均已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垦区改造户手中,中央资金拨付完成率100%

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研究制定我市人才房政策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善了《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海口市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了《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办法》。48日公布实施《海口市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对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实施工作的可持续性。妥善解决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遗留问题。新增公共租赁住房717套,货币保障8780人,应保尽保。协调完善采购500套公租房源的前期手续,加快实施217套公租房装修,加强协调指导监督,推动五源河三期项目建设。截止12月底全市共受理政府统筹建设保障性住房申请2676户,已审核完毕且通过2200户。各区中心实施公租房配租110套、市中心配售经济适用房1071套。全市发放城镇低收入公租房货币补贴家庭3300户,共计金额约1900万元。

(四)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要求,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我市完成省下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180户,报建率、竣工率、入住率均为100%。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各级补助资金6490万元(中央885万元、省级885万元、市级4720万)。三是加强垦区棚户区改造。组织制定实施《海口市2018年垦区职工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省下达我市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115套,中央补助资金103.5万元。截至12月,计划建设任务完成率100%,中央补助资金拨付完成率100%

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制定《海口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海口市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并经市政府发布实施;完善传统村落名录,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全市完成44个传统村落的信息录入,经过三次申报及国家评选,共有13个村庄入选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五)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招投标备案监管。完成招标备案126项,备案合同金额92.98亿元;其中,公开招标104项,备案合同金额60.54亿元,邀请招标22项,备案合同金额32.44亿元。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城市地下管廊等省市重点工程的咨询及备案工作。

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海口市2018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方案》,并于6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召开近千人次参加的2018年海口市“安全生产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联合消防支队举办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班等;组织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逾千余人次召开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海口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全年组织了专项检查8项,全年累计出动1984人次,检查工程项目1034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72份,提出整改问题2366条,报送违法违规173宗,予以不良行为记录27宗。通过一系列的宣贯会、警示会,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意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推进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根据《全省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协调指导我市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促进城市环境治理及城市景观建设。经我局积极协调,在各单位支持与配合下,我市23个停缓建房地产项目中目前已复工6个,其余项目基本落实处置工作方案并按处置计划积极推进中。

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累计出动993人次,检(复)查922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9份,提出整改问题427条,报送违法违规4宗。积极指导和推进相关工作,我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机场、码头、车站、广场周边的在建工程项目及在建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基本按要求完成了围挡提升美化的工作。推广建筑工地安装使用扬尘噪音在线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我市2万平米以上新建房建项目、重点项目均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实施工地扬尘情况在线监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初见成效。

开展江东新区项目建设调查工作。为切实服务好江东新区开发建设前期谋划工作,我局组织桂林洋开发区、市监督站、美兰区住建局对江东新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根据调查统计数据,江东新区建筑工程项目共146个,总建筑面积470.36万平方米。其中已完工项目57个,在建项目63个,未开工项目21个,停工项目5个(资金原因)。我局将依据江东新区的总体规划,按职责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深入开展建筑绿色节能工作。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我局已于10月初开始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宜。今年来,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根据有关政策要求采取节能措施,截止10月,新建397万平方米建筑,其中112万平方米建筑配建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共安装2.7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其中绿色建筑393万平方米,占比99%共办理105宗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申请和10宗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技术评审申请;2018731日市政府印发我局草拟的草拟《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海府办〔2018184号),我市目前装配式建筑项目5个,管廊装配式基地1个,其中海口中心、海建家园、海口市管廊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美兰一纵路等3个项目省住建厅已评为示范项目。

(六)着力增强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三年试点项目计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43.24公里,累计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44.5公里,超过财政部、住建部批复任务,已完成管廊主体建设42.656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48.98亿元。目前,已入廊管线包括燃气、污水、供水、电力和通信5大类,入廊管线合计58.6公里,管线入廊率39.5%已收取入廊费及运维费214万元。201811月住建部和财政部组织的首批试点城市绩效评价总结汇报会上,海口市在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中获得了91分,在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现场答辩成绩位列第二名

加快推进市政项目建设编制了海口市20182020年三年滚动开工市政道桥项目计划,同时也将城市更新交通优化专项市政项目纳入计划。推动海口市关键跨江跨海通道的前期规划设计研究论证工作。协调推进大英山片区路网建设,调推进大英山片区路网建设,国兴大道交通优化工程、南宝南路延长线等11条断头路贯通,五指山南路南段、大英八路、省府北路西段等项目正在抓紧施工。在江东片区推进文明东越江通道、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工程、琼山大道延长线、东寨港大道、椰海大道延长线、灵桂路改扩建、顺达路、美兰机场周边路网工程,在长流组团加快推进长滨路、五源河体育中心周边骨干路网等路网工程,启动海秀快速路二期建设,龙昆南延长线项目、椰海大道改造工程实现年底开工。有效改善了海口市主城区路网结构,为畅通海口添砖加瓦

扎实推进立面改造(一期)项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海口城市建设街景风貌管理的要求,参照厦门经验和做法,扎实推进立面改造(一期)项目3完成南大立交桥周边示范段85栋楼宇立面改造,超额完成博鳌论坛年会前既定工作目标,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博鳌亚洲论坛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根据201861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经会议研究决定对立面改造(一期)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改造范围适当进行调整,龙昆南路段、海秀西路原则仅对等级为3级、4级的楼宇进行改造,取消凤翔西路和滨海大道东北段(龙华路口至泰华路口)两条路段立面改造,新增世纪公园路段部分楼宇改造,调整后的项目改造楼宇数总计138栋。截至201812月底,138栋楼宇立面改造全部施工完成。

(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

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放管服”工作部署,积极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主动为省市重点项目施工报建提供指导服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时效,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和提前办结率均达100%。全年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99项,工程总造价251.85亿元(其中房屋建筑项目施工许可74项,总建筑面积551.50,工程总造价214.04亿元;市政项目施工许可25项,工程总造价37.81亿元);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许可12项、四级资质许可14项,暂定资质许可335项;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许可362项次。

(八)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加强物业管理。全年共完成前期物业备案60宗,其中协议选聘20宗,招标选聘40;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非住宅前期物业备案进行实质性简化,推动非住宅物业更好更快发展;协助市信访部门处理天鹅湖小区、金盘路汇水湾、四季华庭小区业主新车损坏引发与物业矛盾纠纷等重大舆情,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协同市供电部门、区人民政府推进落实住宅小区用电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协助消防委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市工信部门推广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等工作,有效推动了住宅小区良好人居环境建设。以民生需求为着力点,积极推动物业立法工作,起草《海口市住宅小区阳台污水排放整治总体方案》《关于健全市、区、街、社区四级联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先后组织召开9次市、区、镇(街)、居四个层级相关单位及物业管理人员座谈会,多方面、多层次深入了解了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听取相关方意见建议,推动物业立法,不断夯实物业管理法治根基,目前,《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已报市法制部门法核。

加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我市共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48 亿元,涉及66028 户,581.45 ;实归集资金:3.38 亿元,涉及64140户,564.83。单位住房基金缴存:6.57万元,涉及1个单位,1户,73.52

受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78宗,审核同意支付68宗,金额:1431.98 万元。其中:申请正常使用54宗,金额:1299.55 万元,涉及54个小区,82栋楼,7310户,77.81;申请应急使用14宗,金额132.43万元,涉及14个小区,46栋楼,2766户,65.93在预算、公示、征求意见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维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维修资金的保障服务作用。

(九)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结合习近平总书记“4·13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培训和公务员在线学习,组织局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28次以上,邀请专家到我局进行依法行政、党的十九大宣讲、“4·13和中央12号文件宣讲等知识讲座3场次。认真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局系统科级干部交流23名,提拔使用22名,调动1人,完成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接收军转士官2名,即将接收军转干部7名(团级1名,营以下6名)。

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组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我局的4个问题,按照市委督查要求,分阶段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目前,其中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问题正在整改并已制定长效机制。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323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21个问题。局党组根据反馈问题立即制定整落实方案并3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协调会议,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报告通过了五方联审。目前,对市委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召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2018年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任职主(兼职)集中整治,谈话提醒18人次(其中红验出汗7人次,咬耳扯袖11人),诫勉谈话3人次,谈心谈话18人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一系列活动,层层签属廉政风险责任书,定期上报反对“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月报、监督月报及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季报等,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位。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一是加快帮扶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调研并结合16户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已落实扶贫资金到位65121元;支持帮扶定点村新德村委会安装路灯20盏,涉及金额6万余元;年底落实扶贫资金6万余元继续为贫困户修建房屋、安装扶梯、购买中鸡等,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认真落实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值班工作,制定《海口市住建局帮扶对象责任人观看电视夜校节目安排表》,每期安排一名领导带队深入三门坡镇新德和谭文村委会两个教学点和贫苦户一起观看电视夜校节目并及时与区、镇帮扶责任人共同与贫困户交流学习心得,参加帮扶应知应会考试,累计观看共计84期。三是我局还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国务院扶贫督查提出的问题深入龙华区龙泉镇新坡镇、美兰区三江镇、琼山区大坡镇甲子镇旧州镇、秀英区永兴镇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抽查检查。

  1. 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的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较多,房产预售、交易、维修等信息平台没有共享,联动协调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观念淡薄;个别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存在违建、加建情况,无法完善相关手续,处置难度大。

(三)我市物业立法缺失,行业诚信管理机制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经营不规范,物业纠纷和投诉调解困难。

(四)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存在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建设用地短缺,装配式建筑本地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少,产能有限,相对现浇建筑造价高,建设单位应用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不高。

(五)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基本存在拆迁量巨大或征拆难度大,征收补偿标准低,且无法提供安置房,导致征拆工作难于开展。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按照全省统筹安排,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联合惩戒,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稳定。

(二)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大力推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有效供应,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加强配售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单位自建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及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继续研究我市人才房政策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三)继续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2019年计划开工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建设计划(重点是断头路)及2019-2021年三年滚动计划;协调解决在建项目推进难点及协调加快前期项目审批。海口下一步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管廊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五网建设,实现《管廊专项规划》的实质性落地。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调动企业和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五)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村镇建设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坚决完成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的脱贫攻坚任务。支持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抗震技术研究,推广装配式建筑配套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推行装配式建筑质量担保和保险,完善工程质量追责赔偿机制。

(六)推动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相应法规的出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好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小区,推动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七)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环节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间,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施工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设科学、便捷、高效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审批及管理体系,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八)积极筹备我市第二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的招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海口市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做好维修资金数据遗留问题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提前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

(九)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在学懂弄通做实、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更加坚定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履职尽责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奉献住建力量。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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