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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2-07435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名  称: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作风、领导干部一线指挥的担当,全力冲刺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和推动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住建行业各项工作。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总体要求的认识,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展中的短板难题。2019以来,共召开2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37集体学习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领导讲话、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学习读本658册,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著作发放到每一名党员手中,运用“学习强国”、住建官网、微信公众号、“智慧党建”平台,让党员随时随地学。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观看新中国70周年庆典活动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参观学习、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厕所革命、街道立面提升改造等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党员到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广泛开展环境整治、便民助民、慰问离休老干部等20多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组织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巡视利剑》、《黑金危机》《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28批次,党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大会及党小组学习会共42次。狠抓“4.13”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任务清单中15项责任事项落实,目前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指导意见和办法,整改效果显著,整改落实率100%。

  (二)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健全引进人才及本地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及时出台了《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编制了《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代拟了《海口市人才住房配租配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二是高效快捷发放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创新设立引进人才“一站式”平台并简化材料及办理流程,正式通过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受理人才住房补贴申请。目前共正式受理申请1227人,已发放补贴814人,发放资金4262000元。三是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全力保障人才安居需求。通过政府投资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存量商品房转化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房源总数为8376套。四是省住建厅下达2019年我市公租房住房租赁补帖发放计划3280户。截至目前,我市共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含低收入)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3909户,共 10946人,共计人民币1105万元,完成计划的120 %,己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任务。五是做好集资房产权比例审核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28户集资房产权比例审核工作。

  )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住宅小区环境卫生考核测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本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制定本市《海口市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13类情形,将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扫黑除恶及物业管理“乱象”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受理物业涉黑涉恶举报线索举报116件,已完成线索排查及出具专项调查报告82件。组织推进本市1245+业主决策系统平台建设,并投入试运行(4个试点小区),制定《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关于推进本市“三无”小区业主管理工作小组成立的指导意见》,组织完成“三无”小区成立业主管理工作小组392个,约占全市“三无”小区总数的80%。

  加强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数据清理工作总体方案》,起草《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拨付款手续68宗,审核可拨付资金约1163万元,已分期拨付资金约514万元;向有关单位就维修资金缴存事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顺利完成我市五个易泡水小区供电设施改造项目。

  认真做好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暨人民防空实案化疏散演练活动。修改完善《海口市人民防空方案》,制定《海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下放人民防空工程行政管理事项的实施方案》并于10月15日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主城区外房屋建设工程、主城区内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附建式人防工程(含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规划报建审批、易地建设审批、施工报建审批、质量安全监督(含竣工验收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及其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按照依法界定的方式下放各区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省人防办下达的火山口一期和万绿园人防疏散地域建设工作。编制《海口市城市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讨论稿)编制《海口江东新区人防发展规则》。

  完成省厅800户棚改任务,房屋征收安置房办证1200本。2019,省厅下达我市2019年棚改安置户数800户,截止116日,已完成棚改安置户数为810,占棚户区改造计划的101.25%,排名全省第一,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办理不动产权证1481本,并交付安置户。

  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群众来访信访、“12345”热线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府2019年度制度(立法)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本局实际,2019年《海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公布,《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已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待审议完成我局9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申报工作,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备案,并已公布实施。召开“宪法宣传周”学习,12月4日邀请了海南师范大学唐欣瑜副教授,为我们作有关宪法的专题宣讲。切实组织落实好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组织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公共法)30人次参加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专业法部分)21人参加执法培训,新增加双随机执法人员4名。依法做好本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今年接待群众来访人员628人次,解决了“丽晶海景花园”信访突出问题,丽晶海景花园信访人对我局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我局收到转办、群众上门反映的信访件412件,网络问政、市长信箱、局长邮箱信访件201件,12345热线联动平台系统共受理热线投诉办件27069件,同比去年增长97.5%。其中,投诉件共23396件,咨询件2829件,紧急办件441件。多次与市人社部门及区住建部门协调推进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考核组实地核查建筑项目工作的通知》(海住建施〔2019〕80号),配合市人社部门完成本省及国家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

  )着力增强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加强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工作《海口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第一批十个试点城市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得了住建部、财政部对试点综合评价排名靠前城市给予的1.2亿元奖励。

  加快推进市政项目建设完成31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技术审,完成设计变更审查项目40个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各方等单位召开重点项目推进现场协调会,有效协调文明东越江通道设计标高调整、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景观设计、海秀快速路(二期)匝道位置调整等问题;紧抓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工作,确实保障金集路、育才路、英才小学滨江分校、江东南五街B段等4个项目顺利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总验收项目共10个:海口市粤海一街市政工程、椰海大道C段二标段市政工程、海甸三路市政工程、长流起步区路网一期、国兴大道道路交通优化工程、万达商业综合体配套道路、海警一支队人行天桥、海口市粤海片区天翔路市政工程、滨海西路道路改造工程(路基三标)、长流十号路市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共4个:绿色长廊绿色照明工程、海口市海甸三路改造工程、万达商业综合体配套道路、长流十号路等。

    全力推进城市外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龙昆路、海秀快速路两路立面改造提升的工作部署,以及6月23日鲍剑副书记主持我市两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首次指挥部专题会精神,我局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指示,以党政主要领导主抓,积极推进两路立面改造提升工作。6月24日、25日、28日,分别召开各区、市资规局、市市政局及相关单位协调会,研究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指挥部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二是会同中规院制定前期基础资料收集清单,并布置各区按清单要求开展建筑物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三是明确以直接委托方式委托中规院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导则;四是协调中规院、市市政府局、四个区及海旅集团,将涉及改造提升路段的道路优化、广告牌、多杆合一、建筑物亮化等统筹纳入立面改造提升规划设计方案。

  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4月16日市里印发《海口市老旧住宅区自主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政策出台后,我局组织各区政府对符合条件、业主改造意愿强烈、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较高的小区进行摸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原市化工二厂生活区、嘉兴园小区、海秀镇政府宿舍小区、龙珠新城、太阳能小区、海南农垦中学(教职工生活区)、海房新村、恒福居小区、万福新村等12 个项目列入第一批改造试点。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拆除新建改造工作的通知》,对试点改造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除该12个小区外,其他符合条件、业主有改造意愿、条件成熟的项目,也可申报列入改造。目前,我局已组织各区政府开展试点老旧小区摸底体检工作,并将7个小区列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试点项目。同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19]号)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加快推进回迁商品房供地和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修订《海口市棚户区回迁商品房项目土地出让补充条件》及《海口市棚户区回迁房项目土地政府组团回购合同》。二是积极协调各区政府、市资规局、各棚改项目指挥部及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积极督促各区政府将未出让建设用地建筑设计方案报市资规局审查,加快推进回迁安置用地的征拆、净地工作。同时督促市资规局对各区政府上报的回迁安置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用地收储、用地挂牌公告等工作,实行每周一市政府专题会协调存在问题,每月汇报进展情况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成熟一宗供地一宗。我市2015-2016年启动的棚改项目共安排50宗地1437.45回迁房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共出让441289.07,其中,2019年出让回迁房用地20宗554.97亩,可建设15898套回迁安置房。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固投工作。至目前,我局作为业主的棚改基础设施项目有9个项目,共计下达中央资金1.91亿元,已完成拨付1.69亿元,占下达中央资金的88.48%;其中,博义盐灶八灶棚改片区、新琼棚改片区、龙岐棚改片区、面前坡棚改片区、坡博坡巷棚改片区等5个基础设施项目均已100%完成中央资金拨付工作,5个项目共拨付中央资金12600万元。各项目中央资金实际使用15632.7万元,按计划预计12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成。截至目前统计(10月数据),我市基础设施项目今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9亿元,棚改回迁商品房今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4018亿元;预计全年基础设施项目和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亿元。

  稳妥开展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根据《全省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方案》要求,市住建局牵头协调指导我市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在各单位支持与配合下,我市23个停缓建房地产项目中目前已复工6个,其余项目基本落实处置工作方案并按处置计划积极推进中。

  启动城市体检工作。4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城市体检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海口为首批11个城市体检评估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于5月10日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海口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120号),6月5日至6日,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张舰处长带队,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唐凯会长、孙安军理事长、吴建平秘书长三位知名城市规划建设专家组成调研组莅临我市调研指导4月25日至26日,受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信息中心和市直各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对海口重点发展地区、典型城中村和老旧社区、城市“双修”(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现状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为体检工作收集资料和基础数据。组织6场工作座谈会,并启动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先后发函各单位收集城市体检基础数据,开展城市体检问卷调查形成《海口市城市自体检报告》并上报住建部。启动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库。

  )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要求,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省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43户。截止于11月6日,省下达任务243户已开工243户,开工率100%;竣工户数为243户,竣工率为100%;入住243户,入住率100%。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243户财政资金共计到位资金109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到位364.5万元,市级配套729万,分别于5月9日,于6月3日,如数拨付至各区财政局。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海口市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攻坚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5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前该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定方案的工作部署,为了工作有序推进,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我局于2019年5月14日将该项工作正式移交至市农业农村部门。

  加快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加快海口市民宿产业发展速度,提高民宿发展质量,充分发挥民宿经济的带动效应,将民宿产业发展成为海口市乡村建设新的经济增长点,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民宿发展,我局草拟了《海口市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报市政府审议

  做好传统村落保护我局协助指导各区建立保护规划管理体系。一是落实传统村落保护责任制,目前各区政府均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二是完善传统村落名录,按照“一村一档”要求,我市传统村落已全部建立传统村落档案。三是加强传统村落建设管理。目前,全市完成44个传统村落的信息录入,经过三次申报及国家评选,共有13个村庄入选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我省已审查通过2个村落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印发《关于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的通知》《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海住建施〔2019〕206号),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住建部关于推广使用执行的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2019年6月29日,在滨江海岸三期项目成功举办2019年海口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加强建设用砂使用环节联合检查预拌混凝土专项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宣贯会、警示会,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意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建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机场、码头、车站、广场及省市重点工程周边的施工工地围挡封闭、场内堆土覆盖、拆除工程洒水、进出车辆冲洗、裸露土地绿化、施工便道硬化“六个 100%”,重点项目、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施工工地安装扬尘自动喷雾系统和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监管的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工地主要硬化道路的尘土清理、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对堆存的土堆采用密目式防尘网遮盖;有效利用冲洗平台、抑尘炮、喷淋系统等设施做好各项防扬尘工作,严禁项目工地内使用冒黑烟的工程机械。确保我市优良环境空气质量。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文件,做好监督指导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平台建设、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提升服务、创新机制”等主题,继续深化建筑节能的转型升级,实现建筑能效提升, 推动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转变、高能耗建筑向低能耗建筑转变、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建筑城区(小区)转变、绿色建筑设计向绿色建筑运营转变、绿色建筑后评估向绿色建筑产业转变。

  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精神。组织编制《海口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2),草拟《海口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海口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容积率奖励实施细则》《海口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19年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参加了2019年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暨安全文明标准化观摩会

  (七)加强监管,适应经济新常态,房地产市场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出台管控政策,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精神印发《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海住建管 [2019]151 号),规范我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行为,要求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当月认购当月网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海住建管〔2019〕398 号),要求严禁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行为,不得捆绑车位、装修包等产品进行销售;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指标费等购房合同约定价格之外的费用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销售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调控政策初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1-11月,市商品房销售445.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16%;商品房均价15254.1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75%。购买商品住房面积中:岛外人员购房面积为46.84万平方米,岛内人员购房面积为311.67万平方米,岛外购房占比13.07%、岛内购房占比86.93%,岛外购房占比呈下降趋势。全年批准预售商品房450.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14%。二手房交易面积124.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7%;交易均价9442.8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1.72%。商品房规划报建984.48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9%。商品房施工报建634.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4%。

  加强价格备案及网签备案的管控与物价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多次市场整治活动,严格要求房企备案售价环比不能上涨,严格审查虚高房价备案。对不同区域、不同配套、不同规模档次、不同成本的商品住宅项目进行科学合理定价,稳定我市房价,经过价格、网签双重备案的严格管控,我市房价上涨的势头得以遏制,2019年海口市房价指数基本平稳。

  开展市场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2019年海口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共计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26多家,巡查房地产项目180多个,检查网站165个次,处理房产投诉举报9000多件,将28家开发企业和7起二手房违规交易移送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典型的案例是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红公司)涉嫌对房屋买卖双方林权、颜运辉恶意隐瞒实际价格信息,从中赚取巨额差价的严重违规事件。对巡查暗访、线索举报发现的虚假宣传、虚假房源、帮助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外省客户骗购住房行为严查速办,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我局对相关项目将采取关停网签系统、责令房企限期整改等行政措施。

  加强房屋产籍管理。2019年共测绘备案592个项目,1985栋1692.1万成产权交易办件约5200件已受理购房资格约42593件,新建商品房备案受理房屋宗数约32141套,面积约344万平方米,总金额约519亿元。截止2019年10月底,全市窗口网签受理房屋约11948套,面积约115万平方米,总金额约109亿元。10月底已通过网上备案机构201家。受理审查D级危险房屋鉴定文书103件,白蚁预防备案58宗,面积约为560万;竣工备案59宗,面积约为470万。

  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的办证工作2019 年3月25日,《关于解决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海府〔2019〕32号)正式颁布2019年,共完成遗留申请项目(宗数)2137件,总建筑面积约394万平方米,2019年新受理遗留项目79个,其中建设单位申请11个,单套及私宅68个;今年共召开联席会议共5期,办结48件申办遗留项目,其中单位申请7件,个人申请41件,办结总面积约74103.14平方米。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

  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放管服”工作部署,积极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主动为省市重点项目施工报建提供指导服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时效,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和提前办结率均达100%截止10月底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33 项,工程总造价3535933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项目施工许可 94 项,总建筑面积 7570761㎡,工程总造3038613万元;市政项目施工许可 39 项,工程总造价497320万元);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许可18 项、四级资质许可17项、暂定资质许可262项;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许可282项次;安全许可证330项次;超高限审查5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7项。

  (九)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建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建立健全组织机制,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任务来抓,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坚持每季度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话谈心、分管领导与处室领导谈话谈心;坚持党组书记亲自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党支部书记亲自上党课;二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抓全局、议大事的领导核心作用。重新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等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问题严格程序、充分酝酿,强调班子成员之间主动沟通,规定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邀请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参加。三是抓好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制度做到“三必谈”,实现“三必做”。 通过“三必做”,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四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严把“三关”。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五是注重健全权力运行监督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信访制度,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截至目前受理12345投诉和网络问政18536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有效化解信访矛盾200余宗。接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0件,向省住建厅报送信息被采纳39篇,报送量和采纳量在全省住建系列名列第一。

  2、强监督,完善制约机制。一是组织廉政专题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18次,组织节日期间走访督查4次,下发督办函10余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收看警示教育录像28次,到海南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施茶村、琼崖一大会旧址开教育活动3批次、作风纪律检查4次,完成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任职取酬的清查和职业资格认定自查工作,共清退金额21万元完善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管理、机关考勤等制度。二是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推行干部轮岗制度科级干部交流23名,提拔使用22名,对17名轮岗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推进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三是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施行,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在办公区域设置专门的党务政务公开栏,按季度定期公布局党组局领导分工、党建工作、廉政教育、党费收缴和“三公”经费等情况,按月公开财务开支明细情况,进一步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务、政务、财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

  3、抓整改,提升巡视巡察实效。一是以巡视巡察为契机,细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措施、目标、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安排专人对照整改清单一一对照检查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狠抓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已制定长效机制。三抓好海办字〔2019〕30号文的落实整改。共计梳理涉及我局整改事项6大项16小项。目前,16项工作整改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全面推进,部分工作成效明显。四狠抓“4.13”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任务清单中15项责任事项落实,目前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指导意见和办法,整改效果显著,整改落实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较多,房产预售、交易、维修等信息平台没有共享,联动协调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观念淡薄;个别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存在违建、加建情况,无法完善相关手续,处置难度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基本存在拆迁量巨大或征拆难度大,征收补偿标准低,且无法提供安置房,导致征拆工作难于开展

  装配式建筑方面。人才短缺,熟悉装配式建筑建设方式的施工团队较少,人力成本及人才数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财政资金短缺,无法通过资金奖励、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同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有一定的局限。传统观念难以转变,我省地处高温多雨地区,房屋漏雨、漏水、开裂现象严重,人民对装配式建筑质量不好的传统观念难以打消。

  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存在建设用地不足和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缺少建设用地,企业无法进驻,传统村落旅游产业就难以发展。缺乏地方财政资金支持,除中央财政资金外,省级、市级、区级等政府未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四)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出台滞后,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数据不完善,使用功能不健全,住建信息管理系统及资规局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不共享的问题严重影响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大力推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有效供应,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加强配售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单位自建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及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督促药谷人才房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按期完成施工进度药谷人才房项目已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开工。计划2019年底交付首期,2021年初全面竣工。推进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依规建设长租房;引导企业利用存量住房转化或者新建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完成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1500本,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200户棚改计划任务。

  (二)严格按照“六个一”责任机制分解任务,践行“一线工作法”的要求继续协调推进海秀快速路二期、美兰机场周边路网、文明东越江隧道、白驹大道东延长线及改造工程等重大市政项目的建设,并加快推进2020年拟定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1.继续协调推进海秀快速路二期、美兰机场周边路网、文明东越江隧道、白驹大道东延长线及改造工程等重大市政项目的建设,并加快推进2020年拟定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

  2.继续推进关键跨江跨海通道规划设计方案优化完善,协调加快重大项目的落地。2020年我局将继续推进关键跨江跨海通道的设计方案技术研讨,如海口湾跨海通道、红城湖下穿通道、海秀快速路东延线工程新埠岛连接通道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设计方案,为项目落地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基础。

  3.谋划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工作。委托设计单位研究、策划包括南渡江越江通道、绿色长廊拓宽工程(南海大道-火山口公园)、滨江西延长线(铁龙路至龙塘段道路建设

  4.加快推进江东片区路网建设,重点完善起步区、临空产业园区内路网建设工作。

  5.构建快速路网。继续加快建设海秀快速路二期、美兰机场二期周边路网;将琼州大道、丘海大道等项目纳入2020年前期研究。

  6.拓展骨干路网建设。推动龙昆路、东寨港大道等项目建设。

  7.打通2020年建设断头路。推动山高南路北延、凤翔路西延等断头路建设。

  8.实施管廊专项规划。海口市根据“多规合一”总体要求,按照新区同步配套,老区结合改造的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上管廊规划建设100%覆盖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主体功能区。海口下一步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管廊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五网建设,实现《管廊专项规划》的实质性落地。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村镇建设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坚决完成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的脱贫攻坚任务。支持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抗震技术研究,推广装配式建筑配套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推行装配式建筑质量担保和保险,完善工程质量追责赔偿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调动企业和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管理。

  (五)推动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相应法规的出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好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继续做好维修资金数据遗留问题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提前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小区,推动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波动幅度不超出年度调控目标,2020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不超5%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按照全省统筹安排,继续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商品住宅销售行为,加快推进二手住交易网签备案工作,构建完整的二手住宅交易监管体系。完善存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住宅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联合发改、行政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稳定。

  (七)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行业管理漏洞长效机制。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契机,对黑恶势力滋生侵蚀的重要领域,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建筑施工、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监管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建筑建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八)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环节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间,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施工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设科学、便捷、高效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审批及管理体系。

  (九)继续组织推进本局制度(立法)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政策管理体系。统筹组织实施好本局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继续做好本局系统依法行政监督工作。

  (十)2020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敢于担当的责任感,切实增强我局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更好地展现我局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新时代精神风貌。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继续加强工作作风整改,不断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狠抓保障房管理、房屋征收等涉民生领域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防止“暗箱操作”,杜绝人情房、骗租、骗购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过程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履职尽责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奉献住建力量。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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