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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2-07436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名  称: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之年。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动住工作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推动城市更新从“存量改造”向“有机更新”迈进推动城市体检平台建设工作,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数字住建”建设为抓手,提升住建工作精细化品质化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推进党的建设

  1)继续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兴起学习宣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建设能力。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住建行业各项工作。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总体要求的认识,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展中的短板难题。召开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领导讲话、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各类党员大会、支部会,上党课39次。认真开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局党组(机关党委)书记对述职报告逐一进行点评,点出值得肯定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四是购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英语300句(普及版)》人手一册,运用“学习强国”、住建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智慧党建”平台,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学。五是是机关党委联合驻我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慰问扶贫干部、认购农产献爱心主题党日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机关党委联合桂林洋美莲社区党支部共同开展携手共建、同庆“七一”建党节主题党日活动,前往演丰人民革命纪念园,缅怀烈士和重温入党誓词。市委组织部与我局机关党委共同开展“七一”慰问建国前老党员,把党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党员手中。开展“我为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专题宣讲活动,邀请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家诚教授作政策宣讲解读。组织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重点政策测试,局机关及局属党委共300余名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测试,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认识和理解。

  (2)以“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结对帮扶互助”,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以市直属机关党组织融入属地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为抓手,制定《市住建局行业融入属地中心任务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党员干部在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号召,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在全局抽调24名党员干部组成三个党员战斗队,在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奔赴支援秀英区三个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疫情防控一线服务工作,共协助秀英区甄别945人和6名密切接触者的入住转移隔离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中央、省市等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和转载。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7名党员捐款累计34340元。动员党员干部下沉包点单位(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局25个机关科室局属单位100多党员干部,分别包点辖区的26个建筑工地项目每个科室(单位)包点一个项目,由一名局领导负责挂帅,重点加强建筑工地项目疫情防控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各科室单位到包点单位共137次;包点的海口哈罗学校项目、江东新区起步区路网项目、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已全面复工三是今年4月局机关党委与包点单位桂林洋美莲社区党支部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书,将以“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结对帮扶互助”等形式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诚合作、互通有无、共同进步。随后,机关党组、党委书记王旭明同志带领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深入桂林洋美莲社区塘口村就综合文化广场建设工作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了现有场地升级改造的可行性,充分发挥党建共建优势互补,实现党组织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共同发展的目标。四是把红旗插在建筑项目工地,市住建局质监站党委与文明东越江通道、海口国家免税城、海秀快速路二期等多个重点项目党组织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即丰富了党建工作内容,又为项目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为合力推进过程建设进度起到促进作用。五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四爱”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到桂林洋美莲社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结对帮扶村委会等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到桂林洋美莲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15次,对建筑工地检查2600多次,住宅小区检查2400多人次。

  (3)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巡视利剑》《伸手必被抓》《黑金危机》等警示教育片,对住建领域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开展教育,组织参观海南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巡回展廉政教育基地、琼崖一大会旧址,做到警钟长鸣。对提拔调整的党员干部必谈;对组织发现或干部群众投诉举报的党员干部必谈,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及时调查核实,如发现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告诫批评,如发现违反党纪政纪,则及时上报有关纪检部门,绝不瞒报。5月28日,组织召开晋升职级领导干部廉政集体谈话,对25名职级晋升的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做到清清白白干事创业。7月27日党组书记王旭明召开“以案促改”领导干部廉政集体谈话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汲取张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定完善公共工程监督工作方案,成立公共工程监督三大工作组。制定《海口市住建局公共工程项目抽查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监督全覆盖。加大公共工程监督宣传力度,在局官网、宣传栏、各项目工地公布公共工程监督举报电话,进一步扩大知晓率。组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次,廉洁谈话20多人次。深入调查摸底全市公共工程监督项目338个,其中梳理业主监督项目42个,行业监管项目57个,每个项目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廉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加强监督抽查。在加强公共工程项目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目前各行业监管工作陆续进驻项目工地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1)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全覆盖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一是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公租房房源使用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各区中心对公租房小区房源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存在违规使用的房源进行依法依规收回处理。截至目前共清退收回公租房房源86套,将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轮候对象家庭进行分配;二是扩大公租房保障及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共完成公租房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发放7259户,共计人民币2222.7万元

  2多渠道、多形式,全力做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出台《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编制《海口市人才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2020-2025)》,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制机制;二是强化人才公寓住房保障。目前在药谷人才房一期、国兴下洋瓦灶安居型商品住房及其他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内配件人才公寓,共建设筹集人才公寓共202套(包括新筹建人才公寓房源154套,海旅人才公寓已建成周转房源48套)。2019年12月安排首批海口市16名急需紧缺人才入住海旅人才公寓;2020年10月,根据省委工作安排要求,海旅人才公寓全部安排中组部2019、2020年两批选派来琼挂职干部人才入住使用。在我市国兴大道、滨涯路省农垦中学等中心地段回购首批约100套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房源作为人才公寓三是健全完善出台人才住房配套政策。出台《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土地供应、房源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管理等相关内容。起草《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海口市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居型商品住房和高层次人才公寓建设、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督管理等规定。其中,《管理办法》已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正在按程序征求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建厅意见,近日将印发实施;《实施办法》已完成初稿,拟征求各单位意见,将抓紧印发实施;四是高效快捷发放人才住房补贴。协助市人社局优化办理流程,努力为人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截至目前,共审核发放人才住房补贴3975人次、发放金额2180.46万元(其中,租房补贴3717人,发放资金2016万元;购房补贴258人,发放资金164.46万元)。

  3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需求调查,根据目前摸底掌握情况,我市本地居民、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近三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年需求量约6000套。二是根据海口市城市控规及土地储备情况,按照各区均衡、合理布局、分散建设、职住平衡原则,经实地踏勘调研,我市初步选取了5个地块拟作为近期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土地面积共计约206.77亩,共计可建设住宅面积约48万平米,可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约5000套。截至目前,我市已挂牌出让长秀、药谷北、美安福邻中心、下洋瓦灶等块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共计140.99亩。其中,药谷北、美安福邻中心已开工建设安居房2057套,长秀、下洋瓦灶摘地企业已完善设计方案,预计可提供安居型商品住房约1300套,力争2022年底前交付使用;三是制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将按照2020年建设5000套,2021年建设6500套,2022年建设6500套,三年共计建设18000套的建设计划,稳步推进我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四是制定完成《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细化完善申购条件、审核程序、分配管理及退出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五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土地和商品住房转型利用,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

  4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琼建住房〔2020〕10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使用管理,提升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我局围绕保障性住房领域历年巡视、审计发现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针对在海口市保障性住房中违规享受使用、房源后续管理等环节所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实际,逐条梳理排查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经梳理发现问题81个,已完成整改14个,退出违规享受保障房11套;相关部门及群众反馈举报问题线索17个,其中省住建转发问题线索3个,市国资委反馈问题1个,我局收到邮件举报问题13个。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征集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逐项跟踪整改,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依规办理。

  (5)制度创新,简化程序,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一是按成本价向省发控出售永秀花园限价商品房1035套作为我省首期人才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基础房源,现已由省发展控股公司面向省市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供应。二是多渠道筹集人才住房,通过政策支持、发放人才住房补贴、政府投资人才房建设及商品房转化等保障方式,大力开展人才房筹集工作,全力保障人才安居需求。三是参与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简化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批流程,大幅加快人才住房补贴发放进度。四是试点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工作。建立健全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对安居型商品住房规划建设、申请条件、审核程序、配售办法以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住建、人才、公安、民政、税务等各部门职责,强化分工协作,简化审核程序,并在各区设立专项服务窗口,通过政府信息互通及审核内部流转等方式,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最多跑一次”,为居民住房保障提供优质服务。

  2.强监管、适应经济新常态,房地产市场形势保持健康有序发展

  出台管控政策一是印发《关于打击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出台《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海口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规范守法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销售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调控政策1-11月,我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34.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47%;销售金额671.88亿元,同比下降5.94%;销售均价15460.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66%。批准预售商品房486.2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8%。岛外人员商品住宅购买面积25.31万平方米占比8%,岛内人员商品住宅购房面积299.38万平方米占比92%,与往年相比,岛外购房占比呈快速下降趋势,投机炒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新建商品住宅、二手房都主要面向本地刚需和引进人才供应三是加强备案的管控。新建商品房备案受理商品房宗数约42218套,面积约381.49万平方米,总金额约592.14亿元。存量房交易网签受理二手房宗数约12939套,面积约130.69万平方米,总金额约134亿元。2020年年底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680宗。与物价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多次市场整治活动,经过价格、网签双重备案的严格管控,我市房价上涨的势头得以遏制,2020年海口市房价指数基本平稳。四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月-10月,联合多部门执法共检查房地产项目147个,中介机构50个;经初步核实后约谈开发企业51家、中介机构2家,责令停业整顿企业1家;转相关执法单位核实处罚涉嫌违规销售的开发企业2家,处罚金额共计86.5万元;转相关执法单位涉嫌中介违规行为37家,已作出处罚2家,罚款3000元;处理房产投诉举报约13000多件。省委政法委转办的海口观澜湖壹号等8个涉稳项目,已完成处置4个,基本完成处置4个排查26个项目,其中已解决8个、基本解决3正在推进整改15全市房地产问题信访(包括来访、来信、网上信访)921件(批)次,1771人次,占全市总信访量件(批)次的20.26%,人次的12.94%。我市房地产领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了我市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五是强化房管理。 全年共审查测绘成果实测备案110个项目,897栋,605.4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2%;预测备案项目135个,905栋,836.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9%。受理审查D级危险房屋鉴定文书183件,在海口市房屋安全信息网上公布并函告房屋所在区属房屋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白蚁预备案123宗,面积为890万平方米,竣备案112宗,面积为754万平方米。六是购房资格审查截至目前企业总部随迁已批准且符合购房资格人员约6590人,落户海南的人才已具有购房资格人员约7486人。购房资格共受理43148件,其中有效并通过备案的购房资格27693件。七是化解历史遗留办证问题2020年市遗留办新受理遗留申请53个,召开联席会议共3期,办结17个申办遗留项目,其中单位申请6件,个人申请11件,总面积32308.82平方米预计2020年底新受理办件约90个,办结约5万平方米。

  3. 着力增强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海口市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我局作为责任单位(业主)的项目125个,总投资约613.56亿元。续建(在建)项目29个,总投资151.83亿元;2020年计划开工项目25个,总投资48.5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5.11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13个,正在推进前期工作12个,已完成投资1.73亿元,完成投资率34%。目前在建项目33个,已完工项目9个,累计完成建安工程投资约129.24亿元;正在加紧推进前期工作项目84个。协调美兰机场二期周边路网项目、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改造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片区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2020年累计组织召开推进项目调度协调会议55次(其中局主要领导到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区召开推动项目建设协调会4次),现场调研10次。定29项检查事项,现场开展跟踪监督检查,共抽查项目10个,发现问题24个,已整改。做好复工复产保障工作。在保证疫情防控条件下,共受理批复申请复工的市政项目83个。加强复工项目工地的巡查,尤其是省重点项目,如海秀快速路(二期)、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等项目工地继疫情防控,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总验收项目共5,包括海南省国道海榆西线(G225海口过境段-海秀快速路(一期)一标)、海口市海榆中线绿色照明工程等项目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项目共7个:国兴大道道路交通优化工程、新东大桥新建工程、海南省国道海榆西线(G225)海口过境段--海秀快速路(一期)施工1标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计划的1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中9个小区预计于今年10月底完工,其余1个小区预计于今年11月底完工;2020年12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于8月底全部开工。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已申请抗疫特别国债1.1亿元,作为我市2019-2020年度老旧小区的市级配套资金下达各区。

  认真做好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020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棚改计划任务开工户数200。已完成棚改改造开工户数 220,超额完成110%。已完成对中共琼崖一大旧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部分)、宝源路项目、白驹学校椰海分校项目等 10 个项目(合计征收 207 户、房屋面积 46365.92 ㎡、土地面积 56112.72 ㎡)补偿安置概算金额合计 51603.1004 万元。房屋征收审核拨付棚改项目征收补偿款及工作经费10.042484亿元,审核拨付政府购买服务款16.112285亿元,审核拨付坡博坡巷、白沙坊、红城湖、下洋瓦灶、滨江新城二期等五个棚改片区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共计0.6亿元。积极解决红城湖片区棚改项目涉及爱农公司被拆迁户陈华志、符孔圣历史遗留问题。推进2017年棚改项目审计等整改的17个棚改安置项目,已办理棚改安置房不动产权证2920本,并交付安置户;交付安置户安置房合计621套(滨涯B区618套、演丰镇3套);解决棚改商铺补偿1543.04㎡。

  稳妥推进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根据《全省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方案》要求,牵头协调指导我市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我市原琼山市批建29宗项目及海南运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名下12宗项目复工续建已复工5宗。其余项目基本落实处置工作方案并按处置计划积极推进中。

  城市体检平台二期升级建设工作今年6月,海口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2020年城市体检样本城市之一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谋划推进。一是印发《2020年海口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二是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抗疫情、补短板、抓复工复产”和“城市公共服务与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主题座谈会;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围绕今年我市城市体检的主题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等8个方面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探讨。三是在秀英区海秀街道长秀社区、龙华区中山街道西门外社区、琼山区府城街道鼓楼社区、美兰区海甸街道福安社区四个社区开展实地调研,采集基础数据,完善指标评价。配合开展城市体检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协助做好数据对接。启动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建设。8月20日,我市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在申请政务云资源的基础上,完成上云部署,正在进行试运行。五是《海口市2019年度城市自体检报告》初稿已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修改完善,11月17日上报省厅审核。

  4.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引导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监管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备案监管工作。公开招标备案200项,涉及金额约168亿元。完成前期物业协议选聘或招标备案工作67项,其中邀请招标44项,协议选聘17项、告知性备案6项。创新监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一是对已抽查的招标项目,实行问题清单一次性告知制度,并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备案材料清单,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二是对于民生工程及总部经济企业项目,依据特事特办原则推进。按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或指示,对于总部经济、棚改回迁商品房等招标备案采取容缺受理。完成了坡博坡巷、面前坡回迁房项目、江东国际能源中心等招标备案工作。三是开展2020年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市水务局等成员单位开展了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按行动方案节点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对28家企业、8名评标专家等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开展2020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检查。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监督抽查建设工程项目224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90个,市政工程项目34个),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3家,工程检测机构1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52份,报违法违规处罚11宗,不良行为记录9宗,约谈企业9家。二是开展“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建筑品质、建设质量强省活动,确定9个试点项目和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组织“2020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等多项培训组织指导金龙苑项目、碧桂园·翡翠湖二标项目分别举办2020年海口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暨应急演练观摩会,宣传交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送清凉、送安全、送法律、送健康”活动,给一线施工人员派发防暑降温物资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现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危大工程、防高温、防风防汛等检查,累计检查1608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51份、上报违法违规221宗、记不良行为记录89宗、记良好行为记录8宗。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共检查90个项目、125台建筑起重机械,针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不到位情况,上报违法违规15宗。

  治理非法偷售在建工地砂石料行动。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进一步打击非法偷售在建工地砂石料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417号)要求,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我市项目砂石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向综保区、高新区、桂林洋开发区及四个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印发《海口市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料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海口市印发的(海府办函〔2019〕417号)及该实施方案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局组织市、区质监站累计出动1200余人次,排查全市建设工程项目529个,其中市质监站监管项目305个,各区质监站监管项目224个,现处于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项目168个,产生的石料9.32万m³,产生的砂料36.45万m³,未利用的石料1.73万m³,未利用的砂料7.59万m³。排查统计数据已报送市城建集团。

  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工作。成装配式建筑评审共30项,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11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19项;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61.88万平米,其中政府投资建设47.12万平米,社会投资建设114.76万平米。

     绿色建筑及节能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绿色建筑项

  约253个,总建筑面积1484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达标率为100%。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多元化,2017年起至2020年9月全市报建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共146个,总建筑面积604万平方米,竣工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355万平方米。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海口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10月30日我市2019年度节能减排综合工作获得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查。自“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查”启动以来,我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各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开展全市范围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针对督查移交的问题点位,积极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实解决存在问题,并在整改完成后组织了“回头看”工作。对第一批和第三批交办的六个项目工地、一个混凝土搅拌站,组织现场排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下发案件初查通知书2份,整改通知书7份。

  5.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高。

  积极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务一是制定重点项目服务季活动工作方案,主动为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提供指导服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和提前办结率均达100%。截至11月16日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53项,工程总造价3195960.18万元;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许可延续共计36项、暂定资质许可389项;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许可900项次;安全许可证项1383次;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8项;出具人防规划意见55件,办理人防施工意见31宗;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61件。二是承接好省厅委托下放事项工作3月10日起对企业注册地在海口市行政区域的企业,申请(含首次、重新、增项、升级、延续)市级审批权限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开展同步告知承诺审批

  6.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一是超额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20年省下达我市任务59户,已提前完成改造108户(省级任务59户、自筹任务49户)改造任务, 6月30日,今年改造户均已竣工入住,任务完成率183%。组织各区完成大排查大整改工排查农村四类重点对象12377户,排查疑似危房151户,其中列入危房改造108户,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43户。排查发现涉及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数935个,已完成整改935个,整改率为100%。二是积极推进民宿发展。2020年10月28日,我局以海口市乡村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函《关于推进乡村民宿建设工作督办的函》(海民宿办〔2020〕5号)至各区政府,要求严格落实乡村民宿的属地建设管理责任,按时完成省里下达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市创建乡村民宿共有15家。其中:秀英区8家,琼山区0家,龙华区3家,美兰区4家。三是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  我市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从2019年9月底开始,新建户厕任务3182户,实际建设3192户(其中秀英区1607户,龙华区133户,琼山区1216户,美兰区234户,桂林洋开发区2户),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基本验收今年4月29日,海南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海南省2020年农村户用厕所化粪池防渗漏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启动农村户厕化粪池防渗漏改造工作,并下达我市12600个改造任务,截止11月13日,全市农村户厕化粪池防渗漏改造开工12600户,开工率为100%;全市完工12287户,完工率97.52%,位列全省19个市县的第2名(根据省住建厅提供各市县11月10日进度)。

  7.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海口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审议印发实施。组织制定《海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拨付款手续115宗,审核可拨付资金约2124.37万元,已分期拨付资金约746.82万元。

  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一是进一步调查,摸清底数,海口市住宅小区共计2872个;二是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部门、供电企业以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单位、业委会等代表,召开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动员会,传达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三是研究制定《海口市推进2015年11月后交付使用的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推进电力抄表到户改造工作,已初步确定列入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60个。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小区建设。组织各区政府、海口供电局、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研究充电桩进小区工作的组织形式、推进方法、验收交付及后续管理等。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我市新建交付项目小区已预留充电桩安装端口11685个,其中,2020年预留5004个,2019年底前,预留到位的2470个,其它(未留电缆或配电容量不足)4031个;既有住宅小区建成充电桩1379个;其中,2019年底前,建成充电桩1078个;2020年建成301个。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及时转发传达市政府有关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监督指导各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的垃圾桶配置与标识工作;二是结合巩卫工作开展检查,要求各区住建部门举一反三,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印制发放垃圾分类知识、投放指南、检查指导手册等资料共4.2万份。

  人民防空工作做好9.18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部署3个人员疏散场所演练、2个抢险抢修专业队演练,出动专业人员200余人,受教育群众40余万人。推动(参照)原琼山县(市)批建的29 个项目中的“馨园二号”“江湾绿洲一期”等工程复工,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项目“鑫马综合楼”人防验收。针对省委军民融合办反馈的我市183个项目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全面整改。人防设备企业的292个问题已落实整改;涉及建设单位管养维护的838个问题,已向163家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因设计造成的无法整改的问题,已向涉及的38家设计单位下发诫勉通知。制定出台《海口市人防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2020年10月10日-2021年3月31日)人防建设工程领域整治行动扎实推进火山口公园二期人防疏散地域水系统和白沙门公园人防疏散地域水系统、标识牌建设工作。两项工程已通过验收,项目已竣工。稳妥推进西海岸南片区公园配套停车场暨人防工程项目前期建设,项目方案已获批复正有序推进。《海口市人民防空方案》已编制完成,待专家评估完善编制海口市整体人防规划和江东人防发展规划。两部人防规划,将弥补我市人防规划空白,推动我市人防事业发展,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消防审查、验收(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以及《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 )》琼建科〔2019〕193号规定开展工作,共办结消防设计审查62件;消防验收工程项目48个;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工程项目11个,组织召开12次历史遗留或重点工程的消防问题协调会。

  认真做好群众来访信访、“12345”热线、扶贫工作。 一是接待群众来访人员762人次,2020年遗留办召开联席会议共3期,办结17个申办遗留项目,总面积32308平方米。信访件677件,网络问政、市长信箱、局长邮箱信访件392件。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热线办件31073件,办件量同比增长31.3%。二是接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81 件,均已按要求答复代表、委员。三是积极开展扶贫活动。全年共开展 3次“春风大行动”,累计消费扶贫 13200 元;参加8场购买农产品一共20145元,开展主题党日 2次、慰问活动 2 次,累计消费扶贫近 20000 元。坚持深入贫困村访查民情、研究工作,重点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加大扶智扶志力度,健全稳定脱贫和逐步致富长效机制。完成系统中 3752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验工作,核验率 100%。

  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我局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98项。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法核有关文件工作。新增完成我局3件规范性文件《海口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实施指引(试行)、《关于印发《海口市新建在建住在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请示》、《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已公布实施。共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9宗。

  (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大力抓好抓实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

  牢牢把握“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建设领域清零攻坚有序开展。成立以王旭明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清零战役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清零战役行动方案,多次开会部署扫黑除恶清零战役相关工作,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收官之年取得全面胜利。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行业整治清源”攻坚力度。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源头,持续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大力整治行业领域乱象,肃清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截止11月份累计摸排项目共4246次,摸排混凝土搅拌站共248次,出动摸排人员2735人次。累计出动工作人员496人次,深入到494个项目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累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册、光盘等)619余份。针对物业管理领域。加强立法,从源头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自组织开展对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到 2020年11月27日,我局累计接到涉及反映物业服务行业涉黑涉恶或小区物业服务纠纷等各类信访事项材料共 140件,其中,省住建厅扫黑办转办 9 件、市检察院 1 件、市纪委转办 1 件、市政法委转办 1 件、市扫黑办转办 93件、我局直接受理 42 件。2、对举报事项核查处理情况。到11月 27日,我局已累计完成对举报事项核查 135件,占受理事项的 96.42%。对接收的每一线索事项,都认真组织核查及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并将核查结果情况反馈举报人(信访人);对于省住建厅或者市扫黑办等上级部门转办的举报事项,我局均形成相关专项调查报告及将处理情况上报。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经对海口市政务管理局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梳理,我局监管范围内项目共计365个。结合各招标人报送的自查报告,我局聘请了海南省评标专家库中10位资深专家并抽调各科室及局属单位骨干对151个项目进行了抽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治,对28家企业、8名评标专家等责任主体作出来了相应处理,整治率100%。加强现场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呈报不良行为记录102向执法部门呈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共255宗,其中质量88宗,安全69宗,文明95宗,市场3宗。目前收到执法部门反馈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有34宗。通过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的管理,有效遏制了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的发生。针对房地产中介领域开展检查。截止2020年11月,我局共计检查房地产项目147个,中介机构50个;经初步核实后约谈开发企业51家、中介机构3家,责令停业整顿开发企业1家;转相关执法单位核实处罚涉嫌违规销售的开发企业2家,处罚金额共计86.5万元;转相关执法单位涉嫌中介违规行为53家,已作出处罚2家,罚款3000元;处理房产投诉举报约13000多件。三是加大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提高办理效能。发挥信访及“12345”主渠道作用,在局官网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处理投诉、合同抽查、12345平台举报等方式,取得涉黑涉恶中介行为相关线索,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的风险监控体系以进行追踪、查处。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避免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非法侵占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行为; 对转办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没有办结的线索逐件分析,强化跟踪督办,全力推进线索办结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监管问题、群众反映的监管乱象进行系统梳理,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和中介服务等市场涉黑涉恶行为,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房地产乱象。

  2.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全面落实“巩卫”工作责任。 一是开展建筑工地卫生标准检查。一是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工作。严格按《海口市建设工地“双创”手册》、《海口市建筑工地“双创”标准图册》、《海口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筑工地卫生标准与检查评分表》《海口市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考评表》等相关规定对工地围档、临建设施、出入口硬化、生活区、办公区管理,病媒生物防制以及车辆冲洗装置等进行规范管理,将“巩卫”、“巩文”工作脚踏实地的落实在施工工地3月25日,组织市、区两级质监人员到金龙苑(白沙坊棚改回迁商品房a0208地块)举办文明施工标准化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观摩培训学习交流会。截止自10针对“巩卫”、“巩文”等工作累计出动2956人次、检(复)查1651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731份、联动执法部门执法,联合媒体曝光违法、违规企业54宗,处罚20宗,约谈34次,记不良行为4次。通过上述手段,督促参建各方及其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综合整治成效。二是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从源头上着手,认真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针对目前公众普遍关注的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冒载、洒漏等问题,要求参建各方高度重视,在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必须管好扬尘,减少污染,特别是加强对夜间土方施工的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严禁车轮、车身带泥上路,车辆必须加盖,防止渣土洒漏。截至目前,市、区住建局联动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出动工作人员3975人次,检查217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88份函报违法违规处罚81宗,予以不良行为记录23件根据环保部门公开资料显示,20199月我市PM10指数为36微克/立方米今年9月PM10指数为1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三是开展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地病媒防制工作。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即一律佩戴口罩、一律监测体温、一律分散就餐、一律疫情报告、一律封闭管理,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工,积极检查指导项目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疫情防控“管得了,防得住,不出事”。全市529个复工的项目均已按照要求张挂防疫公示牌,包含工地防疫工作专员、质量安全监督专员、疾控部门防疫监督专员等信息。特别是对海南省会展中心二期、美兰机场扩建二期、文明东越江通道项目等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重点项目,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质量安全,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项目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持续可控。四是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会同各区监督站发动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四爱”环境大扫除,蚊虫消杀活动,参加人数共4466人,清理卫生死角3320宗,清理积水、水沟2855处,清理乱张贴2043处,监管的项目均和PCO公司签订了消杀合同并按时进行了病媒生物消杀。五是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海口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考评实施方案》,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管理行为的评价等相结合,对考评较差的住宅小区,对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检查小区4404个,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或管理人实施整改。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无”小区业主管理工作小组成立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我市“三无”小区成立业主领导工作小组工作。全市“三无”小区总量合计551个(其中秀英区61个,龙华区179个,琼山区96个,美兰区215个),目前已成立业委会及业主管理工作小组的“三无”小区共计36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类安居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均存土地资源紧缺项目建设与土地供应矛盾突出等问题

  (二)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较多,房产预售、交易等信息平台没有共享,联动协调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存在:1.征收工作进展缓慢问题。长流起步区路网(二期)工程、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均存在拆迁量巨大或征拆难度大,影响项目进展情况。2.重点项目占用项目用地问题。招商局总部配套道路、龙华区面前坡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存在招商局总部和安置房建设占用道路项目施工工作面,存在交叉作业面,影响项目建设情况。3.非建设用地转用手续问题。部分项目用地占用耕地、湿地和林地、基本农田等非建设用地等问题,转用手续尚未审批,已严重影响项目施工。如: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涉及占用公益林21亩,长荣路二期涉及红线范围内的1.29公顷基本农田。

  (四)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事项逐年上升趋势且情况较为复杂,部分投诉举报内容存在查处难、认定难的情况。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一是加快土地供应工作。协调市资规局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土地挂牌出让工作,积极协调省资规厅在土地供应等指标上给予更多支持,加快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按计划建设。二是盘活我市存量住宅及土地资源。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议市政府协调省住建厅、省资规厅鼓励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用地转型建设安居型商品房。三是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学习新加坡祖屋、香港公屋等住房保障制度的经验做法,充分考虑不同人群需求,分类保障。针对高层次人才,以高标准、成本售价的住房保障吸引人才来参与海口市的建设。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以制度集成创新营造更好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棚改回迁房建设和推进工作,完成棚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1500本,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200户棚改计划任务。

  (二)继续抓紧抓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导向,坚持“稳”字当头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一是续稳控房价,2020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不超5%。制定科学定价方案严格按“一房一价”进行价格备案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构建完整的二手住宅交易监管体系。二是严格履行监管责任,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或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统计和分析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三是建立调控长效机制2020年上半年完成“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推进和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数据报送,实现报送数据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我市房价水平。

  ()持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城市人居环境更加美好一是加快推进椰海大道和东线高速互通立交工程、海瑞大桥与滨江西路互通立交工程、凤翔商贸城片区路网市政项目的建设推进关键跨江跨海通道的设计方案技术研讨,做好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期)、白水塘路(丘海大道至中央大道)等项目的前期研究二是全力推进市政路网建设。1.构建快速路网。重点做好机场大道、海秀快速路东延、南渡江大道、丘海大道等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引导我市快速系统成环成网。2.进一步加快建设主城区及重点片区城市主次干路,串联城市组团。加速建设长流组团、复兴产业园、未来产业园等重点组团和园区,对既有拥堵主次干路进行立体化改造,如长堤路海口外滩综合改造、文坛路-美苑路贯通工程,加强市政路网建设促进城市功能组团发展3.进一步加快打通区域内部瓶颈路、断头路,完善区域交通微循环道路网络。针对目前旧城区次干路及周边交通拥堵和旧城更新改造的要求,分区块整体打通旧城区的规划断头路,构建合理次支干路网络,缓解交通拥堵。建设海垦路贯通工程、世贸路贯通工程等断头路、瓶颈路,四是根据“多规合一”总体要求,按照新区同步配套,老区结合改造的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上管廊规划建设100%覆盖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主体功能区。统筹推进五网建设,实现《管廊专项规划》的实质性落地。

  (四)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

  以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为工作重点,以加强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为工作抓手,建立健全项目文明施工、全装修质量保障管理体系,加强管控建筑工地扬尘,打击偷售、非法使用砂石料行为,全力以赴做好建筑工程相关监管工作。一是出台《海口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海口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9-2022)》;对具备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建立公函告知制度;做好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评审;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二是全年计划开展六次建筑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四次预拌混凝土供应企业专项检查,开展两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三是做好乡村民宿经营备案工作,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做好2021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检查。制定招标代理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招标代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从业人员等参建各方的监管工作并加强诚信惩戒力度。

  (五)着力促进改革推创新,审批制度不断优化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次压缩工程审批时间,最终达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压缩至60天,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天办理完结。力争走在全国11个自贸区前列。二是加快推进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告知承诺制试行方案、区域评估实施办法、项目生成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制度的印发施行,做好改革工作的制度保障。三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我市相关系统互联互通,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六)多方联动建立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相应法规的出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做好维修资金数据遗留问题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作用,提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小区,推动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契机,对黑恶势力滋生侵蚀的重要领域,特别是房地产市场、建筑施工、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监管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确保我市房地产、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1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应对“三个大考”、答好“三张答卷”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党的战斗堡垒,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营造住建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住建各项工作抓贯彻落实,对标省委提出的“十个必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房地产调控、棚户区改造等各项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狠抓保障房管理、房屋征收等涉民生领域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防止“暗箱操作”,杜绝人情房、骗租、骗购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以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实际行动扛起住建新担当、展现住建新作为、作出住建新贡献。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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