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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2-07972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名  称: 海口市住建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住建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起步年。一年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12号文件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牢牢把握新机遇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住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作风建设年为突破口,推行“马上就办”工作法,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管理体系,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推进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一天当三天用的实干精神,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主要工作

  (一)党建党廉政走深走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中心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巡视巡察“政治体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重点聚焦营商环境、房地产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开展深度调研,牵头办理的问题线索47条,办结36条,办结率为76%。出台《海口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纠纷处理办法》等11项制度。优化购房资格申请、房源核验申请、企业非住宅房源转移登记、一窗办理事项等4项流程。开展公共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将原先的6张检查表整合成1张表,结合54个业主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57个,完成整改53个。积极做好巡察工作。对十三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立行立改的4个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全覆盖开展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始终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蹄疾步稳推进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稳步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已挂牌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已挂牌出让的长秀片区地块、江东新区地块等7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将于2021年底前交付使用2057套。二是加快推进2021年项目选址及开工建设工作。我市结合土地储备以及正在推进的江东安置社区的规划建设情况,将今年的安居房任务分解到8个项目,共计土地面积391.61亩,计划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6775套。截至目前,已开工3个项目1543套。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确保年底前完成未开工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开工任务。三是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出台《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审批流程图》《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材料要件》等配套文件。完成《海口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起草,进一步明确轮候、配售等事项。四是加速做好申请受理服务工作。4月下旬至5月初分别开展了市区两级审核人员业务培训和窗口试运行,积极受理申请业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多措并举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落实责任分工,加紧完善政策体系。研究起草《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等政策二是积极谋划新建项目。积极推进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1582.2亩规划住宅用地将按照普通商品住房安居型住房保障性惩戒机制;解决历史租赁住房占比631的比例分5年纳入计划开发建设,可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约4700套。三是积极动员上丹雅苑等国有企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转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四是引导鼓励海南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有限公司利用空余土地150亩参与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可建房源约3000

(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整治,精准施策,成效显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商品房整体销售量价稳步增长,1-11月,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11.3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13%;销售金额800.7亿元,同比增长19.55%。二手房交易面积191.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23%办公、商业等非住宅类商品房销量呈明显增长,房地产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商品住宅库存偏紧,写字楼库存稳步去化。

一是积极采取新措施,及时处置新情况新问题。1.加强和完善网签备案管理手段,遏制捂盘行为。为遏制“名为认购实为捂盘”行为,打击捂盘惜售及加价转让的市场乱象,我局进一步升级完善销售备案系统,将“认购”环节取代原来的“拟定”环节,并要求各房企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3日内,及时将购房人及房屋信息输入上传,且“认购”状态到“备案”状态时限为60日。2.清理可售房源,打击捂盘惜售。印发《关于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售房源的通知》,针对近期出现的捂盘惜售现象对全市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源进行清查,重点打击捂盘惜售行为,同时对捂盘背后的捆绑、加价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凤起潮鸣、盛和花城、星华海德豪庭等12个项目涉嫌捂盘惜售已作暂停网签、暂停销售处理。3.设立房地产违规销售举报专席。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线索摸排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设立“12345热线”房地产违规销售举报专席,受理群众举报价外加价等违规销售问题线索及证据,及时查处,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4.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严禁以小区配套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严禁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并立即开展房地产销售市场整治,重点对以“学区房”名义违规宣传和哄抬房价行为进行打击。

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出台《海口市房地产市场整治实施工作方案》,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市住建牵头,联合市发改、市综合行政执法、市市场监管、市税务、市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建立了快速查处及会商机制。今年以来处罚房地产项目19个,共罚没款1386.52万元,处罚未备案中介单位25家共罚款7.39万元,追缴税款1155万元。对凤起潮鸣、千江悦等项目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媒体曝光,起到震慑作用。2021831日,住建部倪虹副部长在国新办在京召开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对海南近期开展房地产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整治活动予以肯定。

三是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实施精准调控。借鉴省外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价格指导规则及流程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申报价格原则上不超过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类型项目网签价格;企业不得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坚决把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管好管住,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四是及时调整完善限购政策,坚决调整不合理需求。根据“在海南实质工作”的原则,按“先就业再购房”“先就业再落户”对限购政策及人才落户政策做微调,发布实施《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新政发布后,市场反应平稳,没有发生大的舆情

(四)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和极简审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通过“减放并转调”改革方式,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96项精简至66项;通过“一个图表、一次性告知”,将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详细向企业进行告知。二是已建成覆盖市、区两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省第一个完成与国家审批监管系统对接,实现了政务窗口“一窗办理”,全流程咨询和受理服务“无纸化”。三是打造联合验收新模式,我市联合验收工作作为全省改革先进经验,在冯忠华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工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交流(审批效率提升80%以上)。四是加强批后核查,建立以诚信为基础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强化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报装审批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1个工作日核发施工许可五是夯实服务理念,积极履行“一次性告知”、“一个工作日办结承诺制”服务,加快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最大限度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截至2021121日,今年我局共办件3419.

(五)着力增强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加快推进市政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赴项目一线调研督战,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各方召开现场协调会,保障重点项目按时间节点完工,国兴大道人行通道工程、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周边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等11个项目已完工。二是压实责任,抓好项目跟踪推进和督办。落实项目“三色”过程管控机制,及时跟踪亮黄牌及红牌项目,建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机制,抓好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三是受理并办结了34个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事项、10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27项设计变更。四是提前谋划重点项目。多次组织召开南海大道-红城湖路快速化改造、海口市G15高速起点港区配套道路工程、文坛路-美苑路贯通工程等项目的方案设计研讨会;不断完善市政路网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文本。

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一是2019-2020年改造的132个老旧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加快推进202132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改造户数4.39万户,已于8月底全部开工,力争大部分项目12月底完工,少量项目春节前完工;三是提前谋划2022年项目,2022年度计划改造418个老旧小区,11月底已有279个老旧小区申报第一批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总计3.93亿元;四是印发《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奖补,奖补比例为不超过加装电梯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5/台。高标准完成棚改和市政项目房屋征收和资金拨付工作。一是完成征收补偿概算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2021年全年完成文明东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等4个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概算金额合计75739.08万元的审核工作;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完成拨付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费32亿元;审核拨付棚改项目征收补偿资金约2.3亿元和棚改12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4264.55万元。二是出台征收政策性文件:对《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着眼于解决原《暂行办法》在执行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较为突出的有关问题;印发《关于做好棚改项目审计和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棚改项目征收工作和资金使用。三是加大对各区征收工作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以及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全年深入各区调研指导9次,对征收工作和资金使用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为有效解决棚改项目安置房办证遗留问题,召开专题协调会7次,全力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完成为民办实事解决棚改安置房遗留办证300本的目标任务;涉及2017年审计整改的17个棚改安置项目,已办理棚改安置房不动产权证4031本;交付安置房630套,较好地推进了整改工作。四是完成棚改回迁商品房选房7183套,完成验收、达到交房条件41653561㎡建筑,新开工1050165455㎡建筑。圆满完成我市2021年棚改计划100套。

城市体检工作稳步推进。海口是2021年城市体检样本城市之一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谋划推进。印发《2021年海口市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完成《海口市2021年度城市自体检报告》并报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线上推广和线下培训动员两种方式推进,已填报居民调查问卷报4453 份,达成4000 份以上的任务目标;以美兰区为试点,对范围内城市社区单元开展社区体检评估;协助住建部第三方技术团队做好城市体检的数据对接;对海口市城市体检评估信息系统进行升级

(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水平提升明显。

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所监管的项目累计 1802 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 939 份;59 个在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 157 份;开展特种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共抽查项目 22 个;举办一期质量安全监督员培训;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举办送法律、送安全、送清凉等多项活动;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305份,提出整改问题共计2690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责令拆除塔吊5台,约谈企业1家,责令11个项目停工整改

持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一是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重点督查等形式,强化对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建筑用砂等原材料进行抽测。制定《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监督服务要点》,明确各环节监督程序、内容、要点,强化了对住宅全装修质量的监督。二是强化项目实名制管理,对设备考勤信息化监管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共下发整改通知415份,报违法违规16宗,记不良记录25。三是开展搅拌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搅拌站试验管理、质量控制、原材料检测、扬尘治理、绿色生产等工作情况,共检查搅拌8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3份。四是12检测机构的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五是举办2021年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会暨中国建筑“百年同心筑梦”开放日活动。通过观摩,促进企业、项目之间相互交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先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争优活力。

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举办“装配式施工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和“党建引领促生产·智能建造更安全暨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完成装配式建筑评审共 98 项,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55 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43 项; 装配式建筑面积达522.98万平方米。2021年度我监督的项目有9项获得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19项获得2021年度海口市优质样板工程椰城杯奖。

大气污染治理扎实见效。一是点面结合,对建筑工地扬尘严管重罚,共出动工作人员4119人次,全覆盖检查监管的项目1968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24份,函报违法违规处罚32宗,予以不良行为记录12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多次联动海南电视台、海口日报、海口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发表23篇报道,曝光48个工地,正面报道了6个项目。二是应用扬尘在线监控平台,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全市按规定需安装视频监控的378个项目实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三加强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共向各职能部门移交了91件非我局监管项目;四是制定《海口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标准》,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拆迁工程、闲置土地等各类工程的扬尘污染控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制标准。

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一是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全市2021年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截至11月底,共抽查项目192个,占列入整治范围项目的42.11%,超过省、市整治方案的要求。共计发现73个问题涉及65个项目,依法对3家招标代理机构、6家投标单位、32名评标专家做出诚信惩戒等处理,共向市公安局移交线索9宗,向市行政综合执法局移交行政处罚线索12宗。制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办法》、《投诉处理机制》等招投标长效管理机制,在省整治办三次督导核查中获好评。二是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历年在建项目,共组织22次专项检查行为,检查项目29个,共查处涉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4起,移交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线索4宗,对施工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给予不良行为处理9宗,真正形成了震慑力,有效维护了建筑市场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秩序。三是开展公共工程跟踪监督检查。共计检查招投标项目78个,共发现问题21个,涉嫌招标人非法定标1起,已移交业主单位进一步调查处理,对11家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惩戒或批评通报处理。对打击工程领域的腐败,建设廉洁工程起到了促进作用。四是加强招投标现场监督。今年以来共派出140人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对70个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重点对开标、专家抽取、专家评标等建现场监督,维护了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五是认真处理投诉(含审计移交线索),今年以来工接收到招投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投诉7宗(其中审计移交线索3宗),办结7宗,办结率为100%,做到件件有回音。

(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物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一是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推进201511月后用电报装的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方案》,经组织排查,海口市符合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266个。已有162个小区完成业主表决;已完成改造小区143个。二是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据清理工作。三是推进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已开展海悦国际小区等3个小区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试点;编制完成《海口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指导规则》四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小区。初步统计,我既有住宅小区建成充电桩约2600个。五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海口市2021年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各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千方百计引人才,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保障。解决八千多名人才购房资格问题,筹集高层次人才公寓,数量稳居全省前列;办理人才购房资格约8680件,其中中免集团、中海油集团、兖矿集团等三十多家总部企业、重大项目企业未落户人才538。我市筹集的首批高层次人才公寓100套房源已经省委组织部确认。积极推动在新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一定数量高层次人才公寓。其中,美舍仕家、长秀仕家、江东新区JDWH-06-E183地块已开工项目共配建人才公寓71套,将于2022年陆续交付使用。

抓实抓细“消防”“人防”工作。一是主动作为,抓好消防审查和验收。全年共抽查特殊建设工程项目8个,发现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并指导建设、设计单位及时整改隐患87处,推动5个原琼山区复工项目解决技术难题,提前介入龙湖、未来产业园起航区、国际免税城等3个重点工程项目,解决涉及消防设计问题81条,办结工程竣工消防验收61项目工程竣工消防备案13项目二是人民防空工作稳步推进。加大人防指挥通信设备巡检工作着力推动海口西海岸南片区公园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编制《海口市城市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2020-2035);积极推进火山口二期电系统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扎实做好群众来访信访、“12345”热线办理工作。全年收到信访件、网络问政、领导信箱办件1952件,12345热线办件共147929件 ,接听拨打市民投诉电话4300个,接待来访群众956人次。共办理各类案件共计69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67宗,行政复议案件2宗。已经审理结案的案件31宗。

积极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截至202112月底,遗留办共办结遗留项目(宗数)2292件,总面积422万平方米。2021年遗留办新受理遗留申请37个,召开联席会议共3期,办结84个申办遗留项目,其中单位申请6件,个人申请78件,总面积43076.3平方米。

(八)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户厕、抗震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21630日,圆满完成省下达我市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现开工、竣工、入住率“三个百分之百”二是稳步推进农村户厕化粪池防渗漏改造。2021年省下达我市农村户厕化粪池防渗漏改造任务为7000户,截至1129,全市农村户厕防渗漏改造共开工7000,开工率、竣工率100%。目前,全市整体进度达到省政府关于“各市县今年的农村改厕于11月底全部竣工”的要求。三是农房抗震改造进入收尾阶段。省下达我市农房抗震改造任务890,其中2019年改造任务600户,2020年改造任务290户,截至1126日,我市农房抗震改造开工数890户,完工数779户,入住数193四是积极推动乡村民宿备案登记工作。办理9家乡村民宿备案登记手续,并联合有关部门对乡村民宿开办有关承诺事项进行了核验。五是积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厕改、抗震、危改培训,发放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证书145人。六是开展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帮扶工作。龙华区遵谭镇龙合村黄灯笼辣椒种植业项目已实施,预计本季种植约50亩,目前已种植约25亩。

(九)提高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大力抓好抓实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

牢牢把握“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大力开展工程建设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违法发包等行为的专项整治。二是强化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信访及“12345”主渠道作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深入建筑工地举办扫黑除恶业务培训8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66组织物业企业住宅小区张贴公开信及宣传海报2000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行业整治力度。累计深入各个项目工地摸排人员3458人次建筑市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项目258个,对4家企业予以诚信惩戒,处理评标专家16名;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牵头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线索摸排,处罚房地产项目17个,共罚没款1110.49万元,联合执法部门对凤起潮鸣、千江悦等项目进行了查处和立案,有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效震慑了市场。

牢记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扎实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局帮扶联系人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持续下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在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的同时,紧紧围绕“十抓十好”工作主体,将工作重心转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落实落地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措施,引领发展特色种、养,努力完成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帮扶、消费扶贫等各项工作任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提升了帮扶对象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扎实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研。重点聚焦营商环境、房地产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开展深度调研,制定精准调研计划安排表,明确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处级以上领导共下基层调研13次。二是全力推动堵点问题解决。对省、市移交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截至目前,我局接到省、市活动办移交牵头办理的问题线索47条,办结36条,办结率为76%三是优化流程推动制度集成创新。在推进“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目前已出台《海口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纠纷处理办法》等11项制度。优化购房资格申请、房源核验申请、企业非住宅房源转移登记、一窗办理事项等4项流程。

  1. 存在问题

(一)我市老旧小区基本上靠政府投资改造,资金缺口大,基础类改造也未能做到应改尽改全覆盖,提升类、完善类改造也难以开展,改造效果不明显。

(二)棚改项目存在的隐性问题较多,跨度时间长,情况复杂,财政资金压力较大,导致少数项目进展缓慢。

(三)部分市政工程项目存在施工作业面不及时提供、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等问题。如白沙坊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白水塘一号规划路、龙华区面前坡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项目均存在拆迁量大或征拆难度大,施工作业面无法按时间节点提供;坡博坡巷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下洋瓦灶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滨江新城二期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等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项目未能按时间节点推进等问题。

(四)消防工作,由于历史遗留项目跨度时间长、执行标准变更等情况复杂,解决消防问题的难度大,进展较为缓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 继续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原则,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体制机制。依托前期试点经验,研究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准入标准指引,分层分类明确不同主体承接项目范围等要求。完善并印发《海口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贯彻实施。二是积极推动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积极配合市资规局着手研究住宅用地混合供给方案,各类住房按比例供地,确保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三是盘活存量土地和住房资源。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精神,在城镇规划区、产业园区鼓励已供应的工业、仓储等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变更用途,支持存量政策性住房转型安居型商品住房,进一步增加有效供给。四是加强与大型房企强强联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全面统筹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打造为优质工程、示范工程、精品工程。五是对符合保障范围的三类高层次人才通过实物和货币方式予以保障。

(二)守正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模式。一是全力推进2022年度计划的418个老旧小区改造,确保2022年底前全面完工。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制度化建设。我市自2020年以来已出台《海口市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方案》《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等5个政策文件,目前还在起草《海口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实施综合改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8个相关文件,计划2022年底全面完成老旧小区制度化建设工作。三是学习各地城市更新先进经验,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探索以社区、街区为单元,实施老旧片区“留改拆”改造。在完成老旧小区基础类、完善类改造基础上,利用低效存量土地资源,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风貌。

(三)继续抓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一是通过开展的房地产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经验和成效,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整治机制,完善长效监管,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当市场销量、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出台和调整完善限购、限售、金融等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三是加快印发实施我市房地产调控的“一城一策”和“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和各项具体措施。四是探索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引导已售空置住房进入租赁市场,增加租赁市场供给。五是持续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力争做到购房资格审核群众实现网上自助办理买卖双方合同网上签订升级二手房交易系统;启用新的二手房网签备案系统。

(四)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力争走在全国11个自贸区前列。二是加强项目策划生成、一张蓝图应用,加强统筹,全面推进项目策划应用,实现基于一张蓝图审批到底。三是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成本,对标北上广深等先进城市,以市场主体检验为标准,进一步简化环节、降低收费项目标准,降低企业成本,减缓企业资金压力。推行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新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江东新区范围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机制。五是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对持有住建部决定取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推进省市审批关联系统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

(五)高质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提前谋划,加强协调,跟踪服务,抓好项目建设质量,加快新海港GTC与海口市国际免税城周边交通配套路网项目、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等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六)抓实抓细建筑工程领域规范化建设。积极广装配式建筑积极谋求申报全国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检查。全年计划开展四次建筑项目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两次预拌混凝土供应企业专项检查两次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积极培育乡村民宿市场;积极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项目消防验收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大对四个区、江东新区及高新区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的指导力度;做好2022年度全市“9.18”防空演练10.29”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完成火山口二期电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世纪公园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城市体检满意度调查、升级体检信息平台

(七)继续推动农村危房、户厕化粪池防渗漏改造工作。抓好省厅下达年度任务的落实,组织各区对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重点对象开展排查工作制定我市2022年农村户厕化粪池防渗漏改造工作方案,加强督导和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我市7000户改厕任务。有序推进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自然灾害房屋建筑普查。

2021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精神,以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推进全局党建全面进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敢于担当作为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我局党员干部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廉洁自律,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开展公共工程监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房产销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质量安全、大气污染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持续营造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履职尽责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自由贸易港贡献住建力量。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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