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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住建局 |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20〕6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及信访投诉处理要求,海口市住建局已要求海南鑫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众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标准进行限期整改,现海南鑫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众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逾期尚未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要求,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我局将依照法定程序撤回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现我局决定撤回海南鑫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众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项(详见附表),现依法对上述资质项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附表:
序号 |
企业名称及资质证书号 |
原有资质项 |
拟撤消资质项 |
1 |
海南鑫宜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D346044535)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 |
海南众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D346045763)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3 |
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D346011003)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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