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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3-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稳步提升2022年政务公开水平,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切实打造“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口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海口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坚持“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决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力地确保了监管、服务各方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表达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王旭明书记和李翊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科长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建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本局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并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进行追责。

(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管理、监督等机制。围绕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注重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责任到人,强化落实。安排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职责明确。二是完善制度,主动公开。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审批服务、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三是设立信箱,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和意见箱,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全部设置去向牌,制作工作牌,公开其身份和工作职务,公开局领导的办公电话,以及公开我局的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落实公开前信息审查机制,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对上网公示的文件内容进行保密审核。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五是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加大行业乱象整治力度,在对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惩戒、批评通报,对评标专家依法限制一定期限参与评标资格等行政处理时,坚持主动公开原则,不断增加社会知情权和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度,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六是政策发布,及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住建部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牵头起草部门将审批通过的文件和有关解读材料在网站和媒体发布。由分管领导携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严谨解读政策,精准发布信息,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12345平台、书面反馈、网络问政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对新出台政策等进行全面解读。七是完善平台建设。加强与市信息中心业务沟通,积极参与网站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网站检索、查阅、下载、互联互通功能,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

(三)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2件,商业企业申请5件,不予公开4件,予以公开2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2件,重复申请1件,均已答复)。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办件均及时转各科室、单位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可以依法、快捷地被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获取,推进依法行政,又要确保非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局定期对涉密人员开展培训,并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三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四是网站管理人员应建立信息发布台账,记录每条信息发布的时间与内容,切实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五是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登载的文件资料及时进行集中清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以市政府发文的)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13

399

28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以市政府发文的)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5

0

0

0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4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

0

0

0

0

0

7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2

5

0

0

0

0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9


1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克服疫情影响,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伴随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仍需适应时代发展做出相应调整。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依法提升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群众特别关心、社会高度关注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更新速率,让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二是依法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发挥本单位业务科室和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避免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答复内容违法等问题。三是有序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已有的政务新媒体枢纽作用,鼓励各地各部门利用视频、在线访谈等方式,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网上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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