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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739152-0/2024-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名  称: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今年以来多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开展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系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领导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我局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保障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感悟,进一步实现我局简政放权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消除规章制度的笼统含混,杜绝办事“随意性”,大大缩短了行政事项的办理时限。在依法依规的框架内,通过“减放并转调”改革方式,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96项精简至66项;分类管理和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一个图表、一次性告知”,将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流程、申报材料详细向企业进行告知。现已建成覆盖市、区两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省第一个完成与国家审批监管系统对接,实现了政务窗口“一窗办理”,全流程咨询和受理服务“无纸化”。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坚持每年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日常法律事务处理,同时,始终坚持把法律顾问融入到我局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行政行为等工作中去,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论证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的工作中来,对涉及全局的问题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工作。2020年通过法律顾问出具法核意见书139件次,今年截至113日,已法核文件类110件,合同类81件,共191件,对于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我局均予以采纳。顾问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面临败诉风险的案件,积极协调涉诉科室解决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有效化解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矛盾,降低败诉率。2021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案件共计69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67宗,行政复议案件2宗。目前,已经审理结案的案件有31宗(其中行政诉讼29宗,均胜诉;行政复议2宗,结果分别为1宗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宗经复议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还未审结案件有38宗,2020年至今我局未有一宗败诉案件。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

1强化事前公开。我局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在局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主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监督检查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都佩戴执法证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主要通过文字记录、手机照相等方式,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我局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特点,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式样,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统一使用《建设工程责令改正通知书》,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严格记录归档,《建设工程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相关照片等记录由执法人员留存,做到可实时调阅。

(四)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和领会,今年以来,我局各科室、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不时督促局领导和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经过自查,未发现有干预司法案件的情况。

(五)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每一宗案件,均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与专业的律师按时出庭应诉,未出现过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六)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根据省司法厅及市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2021年组织17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考试,23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我局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法》《人民防空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将普法工作深入延伸到建筑工地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指导监督等实际工作层面,努力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机关走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等,营造“崇法向善、循法而行”的社会氛围。我局共对257个项目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共组织集中普法宣传活动74次,组织以案说法活动40次,投放宣传标语、挂图、海报19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6册。为了让工作人员更清晰的执法,明确责任,2021年,我局印制了法规汇编(每套9册)、格式文书(每套4册)、行权手册(每套17册)、权力清单(每套1册)、责任清单(每套1册),并下发各科室、局属单位。2021年新增完成我局《海口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办法》、《海口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纠纷处理办法》、《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3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申报,并经市法制局审查,同意备案,目前已公布实施。

(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海口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信息,确保对“一单、两库”信息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我局检查事项30项,抽查对象3093个,执法人员145人。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操作细则,规范内部实施流程、方案和惩罚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操作流程。2021年双随机检查共完成检查335个,覆盖监管总数的11%,已完成30个检查事项,检查事项覆盖率100%

(八)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一是将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二是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2021年通过党委班子会讨论研究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和问题3次。

1.落实“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推动“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通过此项活动,共出台《海口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纠纷处理办法》《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指南》等11项规章制度,优化购房资格申请、房源核验申请、企业非住宅房源转移登记等审批流程4项。

2.多措并举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调整9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后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用时68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用时51个工作日;已推行极简审批改革的园区和“五网”区域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

3.聚焦法治制度集成创新,通过对审批事项法律政策的深入研究,打造联合验收新模式,我市联合验收工作作为全省改革先进经验,在冯忠华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工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交流,截至20216月底,全市共有116个项目开展联合验收,审批效率提升80%以上。

(九)我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按照制定方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讨论决定等程序,以议题方式提交局务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今年以来,已通过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研究《海口市住房建设“十四五”规划》《海口市市政路网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海口市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2020 年—2035 年)》等多个文件的制定。

(十)加强政务公开,完善法治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实现法治建设的一条非常有效途径,我局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实现在局门户网站上集中统一动态公开,并通过政务窗口设立“建设一窗”办理机制,全流程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和受理服务,施行“无纸化审批”。在精简审批环节和流程的基础上,加强批后核查,以诚信为基础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优化水电气报装,强化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报装审批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并协调进驻政务中心大厅办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窗口建设,目前我局共现场业务受理窗口15个,群众可以现场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打印备案证明等业务,即让办事群众体会到办事的便利,又通过窗口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执法文书制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例如,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还可以更加详尽细致等。三是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四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缺乏专业的法制工作人员。

三、2022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较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一是积极推进我局立法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立法课题。二是认真做好与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相配套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步清理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及时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三)加强法治教育,做到学以致用。邀请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活动,重点学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民法典》《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热情,将法治教育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确保公开、公正、文明、规范依法依规决策。

(五)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本局职能职责,开展依法行政。一是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坚持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机关行为。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海口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将应诉工作作为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的重要内容。

(七)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监督惩处力度,规范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监管工作,有机的衔接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建设市场主题守法的自觉性。

(八)严格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

(九)完善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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