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系统 无障碍关怀版
索 引 号: 55739152-0/2024-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名  称: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严格落实《2022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我局党组多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系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领导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信访工作条件》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我局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保障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二是局党组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党委班子会多次讨论研究依法行政有关工作和问题。三是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普法、执法要求,将依法建设责任落实到具体事,落实到具体人。

(二)提高法治水平,坚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将《民法典》作为党政领导和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局党组(扩大)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并要求各科室、单位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民法典》及观看云宣传视频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增强提高全体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在全局上下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527日,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培训会。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热情,将法治教育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法》《人民防空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将普法工作深入延伸到建筑工地监管、自建房排查、安全生产、扶贫攻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指导监督等实际工作层面,努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营造“崇法向善、循法而行”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局共到232个企业和工地开展普法宣传,组织“以案释法”活动7次,组织进企业活动13次,投放宣传标语、挂图、海报238张,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82册,群众参与活动数量1310人次。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集中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微课2场,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邀请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郑芳玉律师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内容体系,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住建工作密切相关的联系进行专题授课,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和普及化。邀请海南师范大学大学唐欣瑜教授对《宪法》《国旗法》《国歌法》进行专题讲座,强化国家认同。

(三)依法履行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对本局及系统内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等进行清理,认真按上级规定精神及要求,分期分批通过组织考试、补证、换证等方式,对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共组织了1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公共法)考试,5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2.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

1)坚持事前公开。一是将机构职能、管理规定、日常监管活动、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日常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规范性文件实现在局门户网站上集中统一动态公开,并通过政务窗口设立“建设一窗”办理机制,全流程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和受理服务,施行“无纸化审批”。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等流程图,明确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规范事中公示。一是规范执法活动。明确规范执法流程、标准。规范执法活动、流程,做到规范。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活动中,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三是在办公场所和窗口,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信息及咨询服务、投诉信息等。

3)推动事后公开。根据《海口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信息,确保对“一单、两库”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地对本局及系统内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目前,我局检查事项31项,抽查对象3220个,执法人员101人。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操作细则,规范内部实施流程、方案和惩罚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操作流程。截至1130日,双随机检查已完成抽查事项29项,抽查比例覆盖率为94%;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剩余抽查事项,抽查覆盖率达到100%

3.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主要通过文字记录、手机照相等方式,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我局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特点,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式样,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统一使用《建设工程责令改正通知书》,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严格记录归档,《建设工程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相关照片等记录由执法人员留存,做到可实时调阅。

(四)严守法定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核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一是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团队的作用,始终坚持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行政行为等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论证,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涉及全局的问题提供合法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二是截至1130日,今年出具法核意见书160件次,其中,法核文件类113件,合同类47件。向司法局报备《关于印发<海口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海口市房屋拆迁工程管理办法》等7份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开展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坚持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每一宗案件,均安排分管局领导和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与专业的律师按时出庭应诉,未出现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组织顾问律师团队研究分析案情,及时发现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积极协调涉诉科室解决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有效化解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矛盾,降低败诉率。截至1130日,今年我局共办理各类案件共计63宗,其中行政诉讼案件41宗,民事诉讼案件11宗,行政复议案件10宗。目前,已经审理结案的案件有31宗,胜诉率98%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创新性不够。法规制度、工作机制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二是普法宣贯的内容不够丰富,仍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三是缺乏专业的法制工作人员,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我局法治建设专业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主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本局职能职责,开展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邀请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热情,将法治教育融入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类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审查机制,加大公平竞争和符合性审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三)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依法履行各项应诉职责和义务,维护我局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确保公开、公正、文明、规范依法依规决策。

(六)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按照《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部署,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立法相关工作。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